“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批

身边24小时 2024-10-28 15:25:47

创建工作全面启动2026年将接受国家文物局评估认定

日前,由广东省文物局核报、潮州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这为潮州古城保护发展明确了目标、提供了路径。据介绍,“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年已全面启动,将于2026年接受国家文物局的评估认定。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由国家文物局同意设立并指导管理,具有全国性示范引领意义的特定区域。潮州市创建的示范区范围与潮州古城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相同,建设范围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达环城南路,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以潮州古城为核心,拓展至周边的韩江两岸、凤凰洲北端、潮州八景等区域,适当兼顾潮州市域内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密集区域。

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目标为创立价值保护、系统管理、绣花功夫的文物保护管理潮州模式,塑造共建共享、跨界融合、古今辉映的古城保护发展潮州格局。具体工作包括四个方面,涉及18项任务和35个子项。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深入学习贯彻文物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资源管理、保护修缮、督导检查等机制。二是搭建多方平台,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建立众议平台,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是实施重点项目,借鉴“潮绣”针法,通过“缀绣”“垫绣”“拼绣”“贴绣”等不同“针法”实施8个示范项目,串联、提升、整合、赋新古城文物资源。四是深化研究阐释,加强与高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注重海内外潮人对文物价值阐释的话语权,挖掘潮州故事、唱响潮州声音。

自2023年“潮人绣古城”成功入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以来,潮州市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在组织领导方面,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逐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探索建立“潮州文物信息数据库”,打造文物建筑保护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文物资源的动态管理。

在古城保护方面,结合潮州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古城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和公布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进一步摸清古城文物家底,目前古城区文物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推进古城区不可移动文物提升,对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争取资金补助,目前已完成前期文物建筑摸查工作。持续推进“百家修百厝”项目,推进辜厝巷林宅修缮工程,指导推动开元寺大雄宝殿和观音阁、扶轮堂等一批修缮工程,进一步恢复文物建筑历史风貌。推进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公园建设,有序开展Y10号窑周边范围发掘考古。推动非遗传承与文物保护利用高标准结合,常态化在文物点举办非遗保护项目展演展览,举办非遗公益培训,推动文物成为非遗传承的空间载体。

在宣传阐释方面,组织编纂《活着的古城·潮州》《潮州古城老街巷》《潮州古城志》等书籍,系统梳理潮州历史文化。持续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引导古城内博物馆拓展研发、展示和博览等功能,推进文物知识、文物展览进校园、进社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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