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46岁教师于自家小区门口遭捅4刀,他强忍

岁已暮聊社会 2024-11-07 17:41:33

“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46 岁教师于自家小区门口遭捅 4 刀,他强忍剧痛追着凶手跑了 50 米,还拿板砖将其脑袋砸破,最终不治身亡,一审法院却判教师 10 年有期徒刑。教师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网友直呼:被捅 4 刀后还不算正当防卫?   郝建宇,一名46岁的教师,在2020年8月17日的一次普通争执中,被郭某某用菜刀砍伤。事件发生在他自家小区门口,矛盾的起因可能只是琐事,但最终演变成了致命的暴力冲突。这一夜,改变了郝建宇及其家人的命运,也触动了法律界对正当防卫界限的深入讨论。   在一个夏日的黄昏,兴安盟的小区内,灯光昏暗而街道寂静。郝建宇刚从学校回到家,却未曾想到,就在他的家门口,一场突如其来的攻击正等着他。郭某某手持菜刀,面露狰狞,因一些日常琐事与郝建宇发生了争执,情绪失控之下便挥刀向郝建宇砍去。郝建宇在本能的反应下试图躲闪,但仍旧被连续砍了四刀,血迹斑斑地染红了他的衣物和地面。   血光之中,郝建宇疼痛难忍,他的视线中闪过凶手逃离的身影。尽管受了重伤,郝建宇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这个危险的人逍遥法外。他强忍着疼痛,一手按住伤口,一手捡起地上的板砖,蹒跚地追了上去。郭某某没有预料到郝建宇会追上自己,慌乱之中他的步伐越来越快,但郝建宇似乎被一种决绝的力量所驱动,不顾一切地追赶。   监控录像模糊地记录了这一切,显示了郝建宇在小区的街道上艰难地追赶郭某某,每一步都深深地刻画着他的痛苦和坚持。约50米后,郝建宇终于追上了郭某某。在一片草地上,两人的身影交织,郭某某回头试图抵抗,而郝建宇则用手中的板砖对准郭某某的头部,猛力击打。   每一击都带着郝建宇对安全的渴望和对正义的追求,他的呼吸急促,每一次呼出都伴随着血液的喷洒。而郭某某在板砖的连续击打下,最终倒在了地上,不再动弹。当地面上的血迹与夜色融为一体时,郝建宇的力量也随之耗尽,他瘫坐在地,呼吸沉重,周围的世界似乎都静止了。   事件的后续发展在警方的介入和调查下迅速展开,郝建宇因为在追逐并用板砖致郭某某死亡的行为中,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被控故意伤害罪。这一判决在司法界与公众之间引发了一场广泛的社会讨论,挑战了人们对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概念的理解和界定。   法院的立场是明确的:尽管郝建宇的初衷可能仅仅是为了自我保护,从他受伤的情形可以看出,他确实面临了直接的生命威胁。然而,当郭某某转身逃离时,这种直接的生命威胁应视为已经消除。郝建宇追赶并最终用砖块致郭某某头部重创,导致其死亡,这样的行为超越了防卫的必要范围,因此不得不认定为故意伤害。   郝建宇及其家属对这一判决感到难以接受,他们认为郝建宇的反击是在极端的痛苦和混乱中本能做出的反应,完全出于自保的本能。他们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了上诉,并且一直在积极寻求更多的法律援助,希望能够为郝建宇的行为辩护,争取更公正的审理结果。   在社会舆论方面,这起案件激发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方面,有人支持郝建宇,他们认为在遭受如此严重的身体伤害之后,任何人都可能会在极度恐慌和愤怒的情绪驱使下采取过激行为,因此郝建宇不应该被如此严厉地惩罚。他们批评法院的判决忽视了郝建宇作为受害者在遭遇凶险时的心理和行为反应。   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必须维护,即便在极端情况下,也不能容忍超越法律所允许的防卫范围的行为。这些声音强调,同情不能成为逾越法律界限的理由,法律的界定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起案件也成为了法学界研讨的一个重点案例,促使法律专家和学者们重新审视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在许多法学论坛和研讨会上,专家们针对这一案例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探讨在何种情况下,一个人的自卫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何时又应视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这些讨论试图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更明确的指导,以避免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   在这些讨论中,有观点提出,应当对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进行细化,特别是在判断防卫行为是否适当时,应更多地考虑到被害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能力。此外,也有提议说,应该增加对于“防卫过当”的具体法律教育,使公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在遭遇攻击时应如何合法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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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07 19:55

    歹徒跑了不让受害人追?那警察如果抓不到歹徒,能申请国家赔偿么?

  • 2024-11-08 16:02

    保护歹徒,伸张行凶。

  • 黯然 48
    2024-11-09 03:10

    这个判决是个笑话。挨了四刀,如果没爬起来,挂了呢?

  • 2024-11-09 01:52

    歹徒转身跑了就没威胁?谁知道他是不是去拿更狠的东西?捅了人四刀的,居然被认定没有威胁,那什么叫做有威胁?他放弃抵抗,就地投降了?并没有!

    此号已卖 回复:
    为什么捅死法官跑了被警察打死对方不算故意伤害,当然这个也有教师拖工资变纠纷的原因在里面
  • 2024-11-08 22:00

    正当防卫

  • 2024-11-09 01:58

    都用刀下狠手,不要你命更待何时[滑稽笑]

  • Ben 21
    2024-11-09 09:07

    拍死他才没有威胁

  • 2024-11-09 09:15

    社会应有正义正气。

  • 5plus5 20
    2024-11-08 16:36

    正当防卫,稍有过当。

  • 2024-11-09 10:08

    防卫过当?既便是有一百个这种持刀行凶歹徒,全部用砖头砸死都是活该!

  • 2024-11-09 17:57

    一审法官应该利用周末和假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否则害人不浅

  • 2024-11-10 08:38

    防卫不能分情节,只要坏人不分年龄,场合打死一律正当防卫

  • 大饼 11
    2024-11-09 18:15

    歹徒能逃跑就能回来继续行凶

  • 竹风 11
    2024-11-12 18:29

    日本鬼子表示:烧杀抢掠已经是昨天的事情,现在回家找妈妈有错吗

  • 2024-11-09 10:02

    万一歹徒杀个回马枪呢?

  • 2024-11-09 15:42

    该死的一审

  • 2024-11-09 11:22

    小编那被害人的心理活动是哪里来的?罪犯离开犯罪现场50米了,为了阻止对方继续犯罪,带伤追凶那是见义勇为。他这个正常看来更像是被砍完了气不过报复对方……专业点叫互殴。

  • 2024-11-10 13:09

    为民除害,应该支持

  • 2024-11-12 00:35

    谁判的去他门口先捅他4刀再说

  • 2024-11-09 13:04

    防卫过当!

  • 2024-11-11 14:28

    该法学专家讨论,还防卫限度,和防卫限度有什么关系,这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本就不是正当防卫和限度有什么关系,这在法考和法硕考试里难度也就一个选项吧,而且是毫无争议的选项

  • 2024-11-11 00:18

    贻笑大方

  • 2024-11-14 17:03

    对正在犯罪的杀人犯让其终止犯罪这不是见义勇为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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