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曝儿子被8学生持钉棍打入院##律师说法#
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让一些好孩子身心受伤,从法律角度看,一定要严惩凶手。
11月17日,韩女士反映17岁儿子在山西孪生艺术培训学校被8个学生持钉棍殴打入院。施暴者使用的工具系一根带钉子的棍子,导致孩子的头上、脸上和脖子上被扎成窟窿眼。
校园霸凌是指孩子们之间发生的恶意行为,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言语上的侮辱、心理上的威胁等。这些行为通常是由一群孩子对一个或多个孩子实施的,以达到让受害者感到痛苦、恐惧或者屈服的目的。校园霸凌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还会影响整个校园的和谐稳定。
校园暴力是应该受到禁止的,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的规定处理,未构成犯罪的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以上的,就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校园暴力霸凌,需要从法律上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