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凌晨,湖南长沙的一列火车上,一名男子在卧铺上突然昏迷,最终因心源性猝死,引发了家属与铁路承运方之间的纠纷。这起事件不仅让当事人家属悲痛欲绝,也引发了社会对于铁路承运方救助责任的广泛讨论。
凌晨1点多,易娟华被渴醒,她喊睡在下铺的丈夫黄山递水杯,但黄山毫无反应。易娟华发现丈夫已经昏迷不醒,她吓得大声呼救,同车厢的乘客被吵醒后,纷纷伸出援手,轮番对黄山进行心肺复苏,并有人迅速去找列车员。
5分钟后,列车员赶到现场,加入到急救行列。然而,黄山依然没有恢复意识,脸色惨白。10分钟后,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的列车长也提着药箱赶到,开始全力施救。但黄山的情况依然危急,列车长决定指挥火车在最近的车站停车,将黄山紧急送医。
尽管车上所有人都在全力以赴地救治黄山,但他最终还是因心源性猝死而离世。易娟华安葬完丈夫后,悲痛欲绝的她将矛头直指铁路承运方,认为承运方在救治过程中没有尽力,对黄山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要求铁路承运方进行民事赔偿。
面对家属的指责,铁路承运方表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从列车员和列车长接到求助后迅速赶到现场,采取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到在最近车站紧急停车将黄山送医,承运方的每一步行动都符合规定。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铁路承运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这起事件中,黄山在火车上突然昏迷并最终心源性猝死,初步判断为其自身健康原因所导致。而承运方在接到求助后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救助措施,并尽快将黄山送医,因此可以认为承运方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虽然承运方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铁路部门通常会提供一定的慰问金或援助,以帮助遇难者家属度过难关。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具体细节并未公布。
这起事件不仅让易娟华失去了丈夫,也给铁路承运方带来了不小的舆论压力。它提醒我们,在面对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时,无论是乘客还是承运方,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全力配合救治工作。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公共交通运输中承运方救助责任的进一步思考。 总之,这起火车卧铺悲剧的发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生命的脆弱和珍贵。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有效的机制和规范来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