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也扛不住了!陕西,某足浴店员工上完夜班后,看到足浴店老板还留在店里没有走,和老板打招呼。老板给他们打气,“好好上班,这个月生意会更好。”没想到,凌晨五点,老板就搬走电脑,连夜跑路。
(来源:华商网)
足浴店老板刘某坐在办公桌前,点燃了一根香烟,眼中满是疲惫。
他的足浴店位于西安市某街道,店里的员工很多,其中技师近30名,加上前台、主管、后勤等人员,有50人左右。
技师的工作没有底薪,全靠提成,好好干的话,一月工资能达一万元左右。
在外人面前,刘某风光无限,有着这么大的一家足浴店,不说赚得盆满钵满,至少也不是普通家庭可以比的。
刘某手中的计算器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身上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疲惫。因经济大环境影响,店里经营举步维艰,2024年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看着计算器里的数字,刘某感到一阵无力,截至目前,他拖欠的房租、物业费、供货商货款及员工工资等费用已经高达200余万元。
刘某将烟掐灭后,内心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开始实施跑路计划了!
12月1日上午,刘某或者是内心过意不去,他发信息号集大家原地解散,和凌晨四点,员工们上完前一天的夜班,他鼓励大家“好好上班,明天是12月的开头,这个月生意会更好,要好好干!”迥然两样。
因为11月份的工资还没发,足浴店的员工表示,我们不能就这样离开了,技师们近两日更是守在店里,希望可以等到刘某出现。
其中一位技师提供的证据显示,刘某的足浴店11月一个月,创收合计65万余元,技师提成合计20万余元。
1、刘某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关门跑路是行不通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针对拖欠工资的情况,技师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劳动行政部门帮忙索要工资。
目前,足浴店的技师们正向西安某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办公室递交材料,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能联系到刘某协调给工资。
2、刑法规定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如果刘某是有钱不支付技师的工资,或者把钱转移、隐匿了,他这事就不是拖欠工资的问题,而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276条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知道是良心发现,刘某在告知大家足浴店迫于无奈关门停业时,说了这么一句:
“大家的工资等核算好了,自己就是砸锅卖铁也会想办法分期陆续发给大家。对不住大家了!”
3、有网友说,“一个月收入65万多,工资20万、就算你房租水电乱七八糟的成本30万、也不可能亏本啊,肯定是挪用钱去干其他的干亏了!”
也有网友说,“我家附近那个,三年没啥客人都坚持过来了。我充值的会员还在,就是技师换了几波了,质量变差了。”
最后,现在公司老板关门跑路的事情,已经不是个例了,恶劣非常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