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让人活!安徽寿县,男子在加油站买了1000元的散装柴油,驾驶皮卡车回去的路

岔气查理 2024-12-14 20:46:31

简直不让人活!安徽寿县,男子在加油站买了1000元的散装柴油,驾驶皮卡车回去的路上,被当地路政部门拦停,认定男子涉嫌运输危化品,对男子做出30000元的处罚。男子苦苦哀求,解释称这是给家里的农机使用。没想到,路政部门表示,这已经是网开一面了,按照最低限度罚款,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王大明家里有一辆联合收割机,主要用于给种植户收割农作物,以赚取一部分酬劳。

事发时,因为正逢收获时节,王大明从早上忙到晚上,为了能尽快“颗粒归仓”,王大明忙的甚至连饭都没时间吃。

王大明不吃饭,尚且还能够坚持,农机要是没油了,可是一动也动不了。

因为一时没有注意,农机的油箱见了底。不得已的情况下,王大明只能驾驶皮卡车,去加油站购买散装柴油。

加油完毕,王大明共支付1000元,加油站开具相关发票。

万万没想到,王大明火急火燎的往地头赶,半路上竟遇到了当地路政部门。

工作人员将王大明拦停后,询问王大明车上拉的是什么。

王大明如实交代:是刚从加油站买的柴油。

接着,工作人员要求王大明出示《运输危化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王大明听完心里咯噔一下。

这证件,王大明可是从来都没听说过!

果不其然,工作人员见王大明拿不出来,便以涉嫌运输危化品为由,对王大明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王大明苦苦哀求,是因为农机没柴油了,这才用皮卡运输柴油。

可工作人员不听,还安慰王大明:已经对你网开一面了,罚款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罚的。如果你实在不认可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王大明被罚款3万元,真的是被冤枉了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具体到本案,王大明所运输的柴油,属于危化品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王大明要想运输,必须要有相应的许可证。

故当地路政部门对王大明进行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且正如工作人员所说,是按照最低限度进行的处罚。

虽然有法可依,路政部门对王大明的处罚,是否过于苛刻了呢?

《道路运输条例》第80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拥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根据上述规定,要想申请相关的许可证,需要具备专业的车辆以及设备,还要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而上述要求,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基本上是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那么王大明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法律已经赋予了王大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只要王大明不认可处罚,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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