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传奇故事:烈女赵娥杀人,百姓官员居然大加称赞!

小凡读史 2024-12-25 11:13:35

《三国志》、《后汉书·列女传》、皇甫谧《烈女传》都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赵娥是东汉酒泉郡禄福县人,酒泉表氏县人庞子夏之妻,又称“庞娥亲”。汉桓帝时期,她的父亲被同县人李寿杀死,赵娥有三个弟弟,都打算为父报仇,却赶上灾疫同时死去,李寿大为高兴认为自己安全了。赵娥却暗怀激愤,私下准备了刀刃兵器,常待在帷康里于路旁等候仇人,十余年没有机会。

汉灵帝光和二年(179年)二月,赵娥在都亭前与李寿相遇,她奋力挥刀杀死了李寿,随后到了县里认罪伏法。当时的禄福县长尹嘉不忍心给赵娥判罪,便解了印绶,辞去官职,放赵娥离去。赵娥说: “仇塞身死,是我的本分。依法论罪,是君子常有的典范,我怎么敢贪生以枉官法?”同乡人听到这件事,倾城来看赵娥,观者如墙,无不为赵娥的烈义行为悲喜、慷慨、感叹。

后来,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禀奏赵娥的烈义行为,刻石立碑显其赵家门户。黄门侍郎梁宽还著书追述赵娥的事迹,为其作传。西晋政治家傅玄为其作《秦女休行》诗,加以赞美。 这本来是个传奇故事,但背后折射出的,却是东汉时期为血亲复仇的风尚,这种报仇行为,在当时人们看来,虽然犯法,但非常值得推崇,而且往往不会被治罪,反而会被人们交口称赞。

秦汉之世,去上古不远,民风质朴刚健,复仇往往被视为一种“正义”的行为,更别提赵娥一个弱女子为父报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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