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在境外遭胁迫回国当间谍##律师说法#
现在各类间谍无孔不入,尤其是境外大量培养一些人,充当其窃取相关情报的间谍。
李某因直播异国题材节目,引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关注”,强迫其就范,被迫答应境外间谍机关要求。回国后,李某联系国家安全机关主动报告自己的经历。
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境外被敌对国家、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间谍组织胁迫或者受诱骗,而参加了该组织从事刺探、抢夺、破坏等危害我国安全活动,且其行为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时,可以依法不予追究。
另外,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