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奴工” “奴工”,顾名思义,如奴隶一样的工人。近期巴西公共劳动部发布通告,解救了163名比亚迪巴西工厂的工人。 他们用的词是“rescue”。大家可以查一查英语原意。劳动部表示,这些工人生活环境恶劣,31人共用一间浴室,休息时间很少。 还有,劳动时间很长等问题。也就是说,在巴西公共劳动部看来,这些工人违反了劳动法,犹如“奴隶”一样,他们必须解救。 后来证实,这163人不是比亚迪的工人,而属于国内一个名叫金匠集团的公司。 金匠集团是专门为制造企业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的,这些工人是该公司外派巴西,为比亚迪巴西工厂建设厂房来的。 当巴西公共劳动部将这些工人的生活环境曝光,将工人们的劳动时间公开,一下子引来了众多的关注。 包括国内很多网民在内,纷纷指责这家公司将工人当做“奴隶”对待,甚至有国内网民讽刺说,我们工人的权益需要老外来维护。 不过,很快网络上出现了一则说明信。就是这163个金匠集团的外派工人,写出联名信表示,这是他们心甘情愿的做法,并且都签名按下了红手印,以示自愿。 尽管有文字说明,有手印承诺,但是,还是有人指出,不签名摁手印的话,就不会发工资。看在钱的份上,这些工人是被迫的。 到此,我们该如何评价呢?首先让我们看看这些外派工人的工资。 公开资料显示,这些外派到巴西的工人,月收入为1.5万到2.4万人民币。这样的收入,别说在国内是高工资了。当然,这里不能与“体制内”的人攀比。 要知道,这样的收入在巴西也是妥妥的高收入。有信息显示,巴西工人的平均工资大约2000元人民币,而巴西技术员的工资也就折合4000元人民币。换句话说,这些外派的“奴工”,在巴西绝对是“富人”。 再说工作时间与生活环境问题吧。工作时间,不管是996,或者“每天10小时,每周只休息半天”,等等,这些工作强度或者质量要求,是工人们根据工资,自愿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 或许,更准确的说,是金匠集团将工作时间与工作强度内容和生活环境情况,公开展示后,以1.5万到2.4万的工资,与这些工人达成了契约合同。 最后,这些来自国内的“奴工”是抱着挣钱的心态被外派的。在外派的时候,尽可能降低生活成本,以挣到更多的钱为目标,没有人会在乎环境的恶劣。 毕竟,这些外派的工人往往比较的是国内的生活环境。比如说,相比宾馆酒店招待所,他们或许更愿意住“工棚”。毕竟,省下来了,那就是自己挣钱了。 其实,别说这些“奴工”了,就是我们大部分人也会有这样的心态。去国外或外地,宁愿艰苦点,反正,是去挣钱的,又不是去享受,干嘛花那冤枉钱。 就说这些金匠集团的外派工人吧,修建制造企业厂房等基础设施,往往也就一两年,顶多三年,艰苦一下而奋斗个50多万或者80多万,这可是国内打工人可遇不可求的机会。 对了,按照奥派经济学的观点,这是金匠集团与工人们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必须要保护,关键的是,工人们的价值排序是挣钱第一。 也就是说,这些外派到巴西的打工人是挣钱去了,不是去享受。他们不会,也不愿意受巴西劳动法限制,高标准生活,但是,每个月仅仅只挣2000多人民币,或者4000多人民币。 说了半响,我是想表达,这些外派工人自愿与集团签署协议,是去挣大钱去了,不是图安逸或享受。他们根本谈不上“奴工”,而是有着明确价值排序的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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