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了!海南海口,一男子与女友订婚后,支付了6万多元彩礼,便迫不及待的同居在一起

上瓦州杭 2025-01-02 14:50:58

白嫖了!海南海口,一男子与女友订婚后,支付了6万多元彩礼,便迫不及待的同居在一起,不料5个月后,男子突然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并要求女友全额退还彩礼,女友拒绝以后,被男子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环球网)

据悉,男子吉某的家在农村地区,眼看到了结婚的年龄,吉某还未找到合适的对象,亲戚朋友们也为吉某张罗了起来。

女子符某与吉某同村,同样没有对象,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二人从相识到相恋,双方家长在征求二人的意见后,决定为二人缔结婚姻。

按照当地的习俗,缔结婚约之前有个订婚仪式,需要邀请亲戚朋友以及村里的乡里乡邻一同吃饭,男方也会在这个时候支付彩礼。

彩礼共计6888元,在订婚宴的当天,吉某家人就送到了符某家中。

虽然订婚不等同于结婚,但按照既往的惯例来看,已经确定就是一家人了,符某也就毫无防备的与吉某同居在一起,在村里人眼里,二人已经是夫妻关系。

但是,令人始料不及的是,二人同居5个月之后,吉某以三观不合为由提出分手。

分手可以,6888元就算作是补偿,这是符某及其家人的想法。

吉某不服,认为不结婚彩礼就必须退,遂一纸诉状将符某告上法院。

首先,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也就是说,从民法的角度出发,我国早已取消了事实婚姻,判断双方是否具有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就是结婚登记。本案中,吉某、符某虽然已经按照习俗办理了订婚宴且同居在一起,但因为没有去民政局登,所以仍然不属于夫妻关系。

其次,法律彩礼的定义,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双方尚未结婚,那就涉及到彩礼的退还问题。

有人可能认为,如果是女方拒绝结婚,那么退还彩礼没有争议,但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就不应当退还彩礼,否则就是这就是白嫖行为。

虽然民间许多人持这种观点,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由于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法律退还彩礼的条件,所以这个彩礼必须退还,但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双方之间共同生活了5个月,且部分彩礼的被用于二人共同生活,退还时应当予以扣除。

最终,人民法院结合双方各自提交的证据,判决符某退还彩礼5万元。

最后,婚姻不是儿戏,无论男友都应该慎重对待,同时任何人也不得借婚姻索取彩礼,想必这也是本案判决退还彩礼的原因之一。

那么你们如何看?欢迎留言交流。

0 阅读:810

评论列表

停航的游子

停航的游子

7
2025-01-02 15:10

资本最牛的就是想让谁信什么谁就信什么

上瓦州杭

上瓦州杭

这是我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