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妻也敢欺!”广东中山,男子去朋友家做客,因垂涎朋友妻子的美色,便趁朋友不防备之时,与其妻子发生了关系,事后竟然给钱了之,而丈夫竟然不再追究,但是法院则不这么认为。
竟敢欺负朋友老婆!
“大家一条心,困难也能移。”这句话说明了,人与人之间要是互相信任、互相帮助,社会才会更和谐。可是,在广东中山市发生的一件事儿,真是让人不敢相信。有两个外地来打工的哥们儿,韦某和胡某,本来关系挺好的,但就因为一次普通的串门,结果闹出了个大惨剧。韦某和胡某都是在广东中山工作的老乡,两家关系挺好的。有一天,韦某邀请胡某来家里玩。可是,胡某玩着玩着,眼睛就不老实了,总往韦某的妻子曾某身上瞅。曾某脑子不太灵光,自我保护能力差点儿。胡某一看这情况,心里就起了歪心思,趁着韦某不注意,硬是和曾某发生了关系。
事后,胡某不光没觉得自己做错,还提出给韦某点儿钱,算作补偿。韦某呢,居然收下了这笔钱,也没找胡某的麻烦。更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周,韦某又请胡某来家里。胡某故技重施,又和曾某发生了关系,之后还是想用钱来摆平。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胡某做的坏事最终还是被人知道了,警察很快就抓住了他。被抓后,胡某老实交代了自己犯的错。按照《刑法》第236条,强奸就是不顾女的愿不愿意,用吓她、打她或者别的方法,硬要跟她发生关系。在这个案子里,曾某被查出有中度智力障碍,根本没法保护自己不受性侵犯。所以,胡某做的事就是强奸。
胡某说自己没错,因为曾某当时没反抗,不算是违背她的意愿。但法律上不是这样看的,对于像精神病患者这样没法保护自己的人,法律会特别保护她们,认为跟她们发生关系就是违背了她们的意愿。还有法律解释也说得很清楚,要是明知道对方是精神病或者痴呆得很厉害,还跟她发生关系,不管用了什么方法,都是犯罪。根据法律条文和胡某干的坏事,法院最后判了胡某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罪名是强奸。至于胡某的“帮手”韦某,法院会另外审理。要是韦某知道胡某欺负老婆,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帮忙,那他可能也要吃官司;要是韦某真的不知道这事儿,那可能就不会被刑事处罚。不过,这家人现在已经是四分五裂了,韦某和他老婆的生活也都变了样。
执着
嫉妒了,两家人都没意见就当是通奸,也没闹出其他事情,警察无权干涉。
七把叉
這樣的事娛樂圈多的是,怎不見警察去抓他們呢[doge][doge][doge]
用户16xxx30 回复 01-08 10:32
人家有RMB,九叔管不了
用户10xxx76
女的也真不是东西,乘丈夫不住意就和别人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