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国家加快"安乐死"立法。
“安乐死”应该被允许存在。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疾病痛苦亟需关注。很多身患绝症的病人,或者长期卧病在床的病人,遭受着不可名状的痛苦,他们有“安乐死”的权利。
“安乐死”不是自杀,是在医生的帮助下,以无痛的方式结束生命。可以想象,病人选择“安乐死”,不但减轻了自己的痛苦,也减轻了家庭的负担,减轻了社会的负担。“安乐死”可以合法,为什么不能合法?
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等国都已经合法“安乐死”,允许病人在痛苦不堪的情况下选择有尊严地死。大国的立法应该走在时代前列,而不是落后于时代。
如今,老年人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疾病痛苦,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未来,或许会有4亿老年人口,那将是怎样的景象?
老年人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会支持老年人有“安乐死”的选择。人生苦短,诸事不甘,都不如潇潇洒洒面对生死。
积极支持“安乐死”,允许病人选择尊严地死。
你认为呢?
冬至白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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