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攀枝花的何元能一直面临着交通不便的问题。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他决定租下大山中的5亩地进行果树种植,并把家搬到山上。他先后种植了一些冰麻和梨树,虽然这些果树经济效益不高,却为他后来的芒果种植奠定了基础。然而,由于山路狭窄,他在运送种植材料时费了不少力气。于是,他萌生了修路的想法。
芒果成熟在即,何元能看到了获得好收益的机会。为了方便运输和销售这些芒果,他决定自筹资金修路。他以为修路并不涉及占用林地,因为小路周围并没有树木。不过,修路需要的资金并不小,何元能变卖家产,甚至向亲朋借钱,共筹集了7万元。在他的努力下,那条曲折的小路成功加宽,车辆终于能够顺利通行。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森林警方找上门来,责令他以“非法占用林地罪”缴纳4万多元罚款。拿着这张罚款单,何元能感到无辜又无奈。他心想,自己修路虽然是为了个人便利,但也惠及了村民,而且并未对林地造成实质性破坏。
为了争取公正,何元能将此事诉诸法庭。他坚持认为,小路扩建时并未涉及林木,更无杂草,不应算作林地占用。然而,法院最终判定他败诉,理由是未经批准将林地上的道路改为公路,也视为占用林地。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热议。网友们分成两派:一方认为法律应该灵活一些,认可何元能为村民做出的贡献,尤其在未有实际破坏的情况下应予以照顾;另一方则支持依法处理,认为应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这件事情在法律和情理间引发了深思。既要尊重法律,也希望能在人情上有所宽容,这也许是对山区农民的一种期待和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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