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男子带家人回家上坟,却发现墓碑早已不见,遗骨也散落在外。祖坟被挖,这么大的耻辱让男子难以释怀,他四处打听,原来是村民平整土地时挖掉的。男子向村民索赔10万,村民:几年都没人来上坟,以为没后人,所以就平了,最多给你道歉,赔偿没门。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黄晓峰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这几年,先是疫情影响,后来又因为工作繁忙,他都好几年没回老家了。
可能是思乡心切,他总是梦见儿时生活的家乡,趁着2024年的清明时节,黄晓峰特意请了假,带着家人一起回家祭祖,寻找心灵的那一份安慰。
驱车回到家乡后,看着熟悉的道路和村落,黄晓峰思乡的心情更加急切。停好车后,黄晓峰迫不及待的来到祖父的坟前,寄托哀思。
万万没想到,走到记忆中的地方,左瞅右看就是不见坟墓,黄晓峰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前前后后走了一段,确定祖父的坟墓就在这个位置。
位置没问题,但墓碑不见了,坟堆也变成了平地,仔细搜寻才发现,地上还有零零散散的一些遗骨。
黄晓峰这下确信无疑,他家的祖坟被人挖了,这是赤裸裸的侮辱,到底是谁和他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呢?
在村里打听一番,黄晓峰终于揭晓了答案。原来,他祖父的坟墓紧挨着村民二虎家的地,2023年夏天的时候,二虎家平整土地时,雇了一台挖掘机,挖的时候没注意,就把黄晓峰祖父的坟给挖没了。
事情发生以后,二虎也就讲错就错,没把这当回事。他有点侥幸心理,觉得这几年都没见黄家人回家来,也就放任不管。
黄晓峰受不了这口恶气,找到二虎要个说法,还要他赔偿这些损失。
不料,二虎的说法让黄晓峰更加气愤,二虎表示,他以为黄家没后人了,或者不打算回来了,所以就平了这个坟。对于平坟的事,让他道歉可以,赔偿没门,他也没钱。
看到二虎这样的嘴脸,知道协商肯定解决不了,黄晓峰兄妹三人雇人在地里搜寻祖父的遗骸,最终也只找到部分遗骸,然后换了个地方妥善安葬。
料理完祖父的后事,黄晓峰三兄妹把二虎告上法庭,要求二虎赔偿重新安葬遗骸的费用50000元,以及他们的精神损失费50000元,合计10万元。
黄晓峰认为,二虎的做法不仅是对他们家族的侮辱,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首先,二虎破坏坟墓,丢弃遗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至少要被行政拘留处罚才可以。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故意毁坏尸骨、骨灰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虎看他们长时间不回家,就擅自毁坏祖坟,还丢弃遗骨,已经属于犯罪,按理说要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都是一个村的乡亲,黄晓峰保留追究刑事处罚的权利,但必须要求民事赔偿。
从民事角度而言,二虎毁坏黄晓峰家的祖坟,存在过错,应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虎故意破坏坟墓,侵害了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重新安葬的费用,这笔钱说什么也要赔偿。
二虎的行为还对他们精神造成严重损害,他们请求二虎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这也不过分,必须赔偿10万元才能罢休。
对于此事,二虎供认不讳,那到底应该赔偿多少合适呢?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院经过审理,黄晓峰重新安葬的费用有证据证明的只有20000元,并不是黄晓峰主张的50000元,因此,法院仅支持二虎赔偿重新安葬的费用20000元。
至于精神损失费,法官结合事实酌情考虑,要求二虎赔偿5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二虎共计赔偿黄晓峰2.5万元,虽然赢了官司,但距离黄晓峰的预期差距有点远。
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潇湘晨报—2028年1月20日—《回乡祭祖发现祖坟被毁,系村民平整土地时毁坏!三兄妹起诉索赔10万元,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