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发现自己购买的蛋挞发霉长毛了,要求店家退款,一开始店家只肯退蛋挞的

龙探长 2025-03-30 23:55:41
河南郑州,女子发现自己购买的蛋挞发霉长毛了,要求店家退款,一开始店家只肯退蛋挞的钱,另外一份糕点不退。女子丈夫一气之下,要求对方赔偿500元,店家却说蛋挞只有我们一家卖吗?双方沟通很不愉快,男子认为店家态度不端正,又要求店家赔偿1000元,还去店家直播间发了评论,没想到店家却反过来说要起诉他。 3月28日,夏先生联系媒体,说自己买到的蛋挞发霉长毛了,结果商家现在反过来要起诉他。 事情还得从3月20日说起,夏先生说那天下午5点,妻子下班后,特意到这家糕点店,买了4个蛋挞,和另外一份糕点。当时蛋挞都是盒装的,没办法看到里面的具体情况。 妻子付了钱,提着东西就回家了,晚上9点,孩子想吃点心,夏先生就把蛋挞给打开了,结果发现4个蛋挞,其中有2个蛋挞有发霉长毛的情况,长毛的位置在蛋挞的正中间,是白色的,面积很小。 5点买回来的东西,晚上9点就长毛了,夏先生感觉有些恶心,联系商家进行沟通,他跟对方说不用赔偿了,直接把当天的消费给退了就行。 可店家却只把蛋挞的钱退给了夏先生,另外一份糕点不退。 可在夏先生看来,他们买了2份糕点,既然这一份已经发霉了,怎么能保证另一份没有安全问题呢?所以另一份他们也是不敢吃的,希望商家能把另一份的钱也给退了。 最终店家把两份糕点的钱都退给夏先生了,但是跟对方沟通下来,夏先生已经很不愉快了,他觉得店家一点都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态度不端正,他又要求店家给予500元赔偿。 可商家却认为这个蛋挞整个郑州并不是自己一家在售卖,自己家的蛋挞标的都是当天的日期,是现做的,没有任何的问题。 夏先生据理力争:既然你们是现烤现卖的,为何自己反而买到了长毛的蛋挞呢,从下午5点购买,到晚上9点来食用,也就短短的4个小时。 店家负责人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去烧鸡店买只烧鸡,我回去以后我能不能换一个烧鸡,我说是在他这里买的,你能不能取证? 这话把夏先生气得够呛,他说自己没有那么恶心,你是怎么想别人的,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记者提出疑问:那自己买的食品,要全程录像吗?我回家路上也要一直拍着蛋挞,我吃的时候也要全程录像吗?这也不太现实吧。 店家负责人也有些委屈,顾客不满意,自己这边安排工作人员去沟通了,也可以给夏先生500元,只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夏先生得寸进尺,又要求他们赔偿1000元,他们这才不肯的。 夏先生说店家不是主动赔偿的,而是自己问他们要的。 店家却指责夏先生在自己的直播间发表了一些不好的评论,给他们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根据截图显示,夏先生在直播间评论:她家的点心不新鲜,我买的4个蛋挞2个都发霉了,一直没给说法,删评论就算了,还拉黑我了。 他觉得自己说的是事实,可商家却认为夏先生的言论,对自己店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双方沟通的很不愉快,所以才有了这些事情。 后经协商,店家补偿夏先生500元,双方达成和解。 1、 买到发霉的食物要如何处理呢?可以找商家赔偿吗?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夏先生夫妻购买到发霉蛋挞后,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或者换货。如果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店家出售的蛋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要求店家给予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如果因食用发霉食品导致人身伤害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2、如何看待夏先生在直播间发布评论一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7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消费者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就商家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批评和评论,这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但是在对商家进行评论时,需要遵守诚信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的给予评价,消费者在合理限度内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 如果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恶意诋毁,会侵犯到商家的名誉权,损害商家的合法权益。 遇到类似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先跟店家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反馈给相关部门,或者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信源:都市报道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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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春秋,解历史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