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殴打民警获刑六个月#】据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4月9日消息,近日,该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因醉酒后辱骂、殴打民警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案情显示,某日晚上,男子李某醉酒后骑行电动车行至许昌市某路口时摔倒,热心市民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李某拒不配合工作,不断辱骂并挥拳殴打民警及辅警,甚至在民警后续处置过程中,仍耍酒疯继续对民警实施暴力殴打行为,导致一名民警受伤(经鉴定未达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在酒醒后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