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你听说了吗?上海出了件糟心事!一女子在家看电视,丈夫做饭,1 米 9 的男邻居康某非说她家阳台滴水弄湿他衣服,女子去看明明没有。 乙:然后呢? 甲:康某回家后,竟跑来猛踹大门,直接破门而入,把女子一顿暴揍。丈夫阻拦,他也不停手。 乙:这也太过分了!那女子怎么办? 甲:危急时刻,女子看到菜刀,砍伤了康某。结果女子轻微伤,康某轻伤二级。警方还认为女子防卫过当,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康某却只行政拘留。 乙:这不合理啊!女子明显是自卫。 甲:是啊,从法律看,康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女子应属正当防卫。好在最后检察院不批捕,撤销了女子的刑事案件。所以面对不法侵害,别怕,法律会给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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