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有网友发文称,贵州毕节市有一位男士和两位女士结婚,图片中,一位身穿西装的男士与两位身穿婚纱的女士相互搀扶,并发布结婚请帖,请帖显示结婚日期为4月19日,请帖上显示的结婚对象确实为一男两女,有网友认为这一行为涉嫌重婚罪。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嵘林律师认为,从法律视角看,争议焦点集中,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发布婚礼信息是否涉嫌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258条,重婚罪分为两类情形,包括法律重婚:已登记结婚者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重婚: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已婚仍以夫妻名义同居。因此,若未登记结婚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举办婚礼不构成刑事犯罪;若存在长期同居、共同财产管理、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
此外,《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若‘三人婚礼’系摆拍,虽然没有直接违法,但其对传统婚姻伦理的冲击可能产生负面社会示范效应,当事人可能面临社会舆论谴责与职业声誉受损等后果。”
张嵘林还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需满足:主观恶意为故意制造社会对立或扰乱公共秩序;客观后果是引发公共秩序混乱或恶劣社会影响。
因此,本案中若婚礼信息为虚构,且传播后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如引发群体聚集、误导公众认知),可能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面临5-10日拘留及罚款。

“‘法无禁止即可为’不适用于婚姻关系领域,因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公众在追求个体自由的同时,需以法律为框架、以公序良俗为指引。”张嵘林说。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史继超
人渣有多渣
一是其中两人领证了,又共同与另一女性公开办婚礼、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二是,三人都未领证,公开办婚礼、共同生活,同样涉嫌重婚罪。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完全虚构信息、搞恶作剧,涉嫌扰乱社会治安,会被治安处罚。” 不管是真是假这是在公开网络上试探国家底线,立即逮捕三人判刑[好生气][好生气]
终有弱水替沧海
哪里匪夷所思了[捂脸哭]这不挺正常的
木易凡帆
真实的大有人在,只是没这么高调而已就我认识的都有几个
五星评论家麦克阿瑟
我记得张三说过,只办婚礼不领证,是不犯法的
半夏时光
[笑着哭]什么……我一个没有,他还俩[笑着哭][笑着哭]
不知道叫什么3U
公然挑衅法律!公开取妾!
hopowing
你可以,但是!我说但是你不能公开[呲牙笑]
新气象
色胆包天,无法无天,作死的节奏
pmps
不管是假是真,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和公序良俗,就必须受到惩罚[抠鼻][抠鼻][抠鼻]
ygf
为了提高生育率这是故意爆出来给谁提醒呢[???]
是悦不是月啊
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法,不怕坐牢吗?
近墨者
只要不是领结婚证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