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湖南机场集团邱某的案子,据说是饭局后,双方都喝了酒。 而且,我们在现实生活里面,也发现,很多人喝多了,就面红耳赤,心扑通扑通乱跳。 从这些个案件,再联想到,我们自古就有酒能助兴的这个说法。我有点怀疑,这酒的用途。 你们说,我们天天当饮料喝的酒,在古代,最初的发明的目的,会不会就是给人的夜生活助兴的? 大家怎么看?我们是不是完全搞错了,这酒本就不该在外面喝啊!! 如果是助兴用的,本来就该在家里,陪老婆喝才对。 大家说,有没有这个可能? 难怪很多国家,地区,历史上都有戒酒令,看起来真有可能,酒就不是一个好东西,不该在酒桌上喝,大家说,是不是?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