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2025年2月25日山东临沂,男子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便先拍视频,再去将老人扶起,以免被讹。结果老人起来后,问道:“你叫什么?住哪里?父亲是谁?”最后,老人家属来了,没说送老人去就医,而是直接要求男子索赔。男子拿出视频澄清,对方却不认可,坚称是男子将他们的父亲撞倒的。 傍晚,山东临沂平邑县许家庄村的水泥路上,一场关于人性的博弈悄然上演。 王先生驾车途经此地时,远远望见一辆电动车歪倒在路边,车旁侧卧着一位满脸血污的老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掏出手机开启录像——这个看似冷漠的动作,却成为后续事件的关键伏笔。 王先生走近时,老人正试图挣扎着起身,右侧脸颊因摩擦地面已血肉模糊。 “大爷,我帮您报警叫救护车。”王先生边说边绕过电动车,视频画面中能看到他的脚步明显迟疑了两秒。 就在他将手伸向老人后背时,对方突然发问:“你叫什么?住哪里?父亲是谁?” 这个突兀的三连问,让王先生的救助动作瞬间凝固。 二十分钟后,老人家属的到来彻底打破了现场的平衡。 三名中年男子下车后径直围住王先生,为首者一把拽住他的衣领:“你怎么证明不是先撞人再拍视频?” 面对行车记录仪的铁证,他们仍坚称“视频可以伪造”。 更令人心寒的是,老人全程蜷缩在电动车旁,对救命恩人遭遇的指控始终保持沉默。 这场闹剧最终在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后收场。 当画面显示老人因刹车线断裂失控摔倒,王先生的车距事发点始终保持五米以上时,家属们的嚣张气焰瞬间消散。 但是,直到王先生离开现场,他们也未说一句道歉的话,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以后注意点”。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2006年南京彭宇案中,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成为时代烙印;2009年天津许云鹤案,法院仅凭“车辆可能导致老人惊吓摔倒”的推测,判决救助者承担40%责任。 这些判例如同多米诺骨牌,将社会信任体系砸得支离破碎。 更令人痛心的是,此类事件呈现出“年轻化”趋势。 2013年四川达州三名小学生扶起老人被讹百万,2024年江苏南通高中生救助摔倒老人反遭索赔。 数据显示,近十年全国扶老争议案件中,84%的救助者曾遭遇诬陷,而讹诈者仅1%受到实质性处罚。 这种“低成本作恶”现象,正在吞噬着社会最后的善意底线。 事件视频在网络发酵后,评论区迅速形成两大阵营。 支持者为王先生的机智点赞:“行车记录仪是当代侠客的佩剑”; 质疑者则发出灵魂拷问:“如果没有监控,是不是又要上演彭宇案续集?” 某网友的评论获赞超过十万:“我们不是不愿行善,是怕用半生积蓄赌不起人性之恶。” 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指出:“当救助行为需要自证清白,当善意被预设为有罪,这本身就是法治的悲哀。” 事实上,《民法典》第184条早已明确“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现实中救助者仍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自证清白,这种“法律保护滞后于道德风险”的现象亟待改变。 事件发生后,临沂市见义勇为办公室表示将核实情况并为王先生申报奖励。 只是人们更关注的是,当摄像头成为善意的唯一护身符,当救助行为需要层层设防,我们的社会究竟病在哪里? 在这场信任危机中,技术或许能提供暂时的解决方案。 深圳等地推行的“一键报警+云存储”系统,让救助者可实时上传证据;上海试点的“好人险”,为救助行为提供法律和经济双重保障。 技术之外,则更需要制度的刚性支撑。 法国《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见危不救者可被处以罚款甚至监禁;新加坡对恶意讹诈者实施鞭刑和高额赔偿。这些严苛的法律条款,恰恰是对善意的最好保护。 反观国内,现行法律对讹诈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70岁以上老人违法甚至可免于拘留,这种“年龄豁免”正在成为某些人作恶的护身符。 当王先生再次面对街头摔倒的老人时,他坦言仍会选择伸出援手,但会“先拍视频再拨打110”。 这个无奈的选择,折射出当代中国人行善时的复杂心态。 或许真正的破局之道,在于让讹诈者付出沉重代价,让行善者无需步步惊心。 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比任何道德滑坡都更可怕。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 中华网热点新闻,《男子称扶起倒地老人反被诬陷善行遭遇误解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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