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其实是在不懂装懂、自以为是,以讹传讹、胡言乱语。 事实上,“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是两个互不隶属的企业,是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企业实体。 “格力集团”属于珠海市属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由珠海国资委管辖,业务以投资运营、城市建设为主。企业性质为国企。 格力电器是股权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最大单一股东为高瓴资本,实际由职业经理人董明珠团队管理,经营独立性显著。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 董明珠自2016年起不再担任格力集团职务,连任格力电器董事长并主导战略决策。因此,现在的董明珠不是一个国企负责人,而是一个民营企业家。 格力集团的总裁及有关人员怎么有资格参加董明珠主持召开的格力电器董事会?又怎么能成为泄露董事会内部讲话内容的“内鬼”? 这种现象再次证明:愚昧无知既可笑,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