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安全距离最好是十米。 昨天有个关于法官断案的新闻吵的很火,有人把这起案件与很多年前的的彭宇扶起摔倒的老人被屙一案很有共同点,经典的法官语录还回响在网络的每一个角落,就是你没有撞到她为什么扶她?这个质问人好人变坏人。 现在青岛某区的这个法官也火了,它就是韩继升,是一位四级法官,是断案高手。 这起案件是六十岁的女人在马路上行走打电话突然调转与跟在她后面的行人撞在一起自己摔倒后出现骨折,被医院定义十级伤残,医院费据说花了十八万,事后这位老太太状告把她撞到人,在韩姓法官的调解下,说老太太是主要责任方,后人因为没有及时躲避需要付次要责任,所以赔偿医疗费七万块。 不过还有一起相似的案件,被法官驳回的就是发生在北京的事件,也是前面大妈突然调头回走与后面跟进的行人相撞倒地,北京大妈也是想获得赔偿,结果被当地的法官驳回,法官认为大妈是无理取闹。 青岛的这个事件应该参考北京的案件才是,可是法官自己觉得他是公平,其实这更类似前车故意倒车撞在后车车头然后状告后车追尾它,法官断定后车负责一个道理。 这一次法官再次普及了一下法制观念就是行人要保持距离,最好是十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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