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人相撞案事发视频公布之后,有些博主讲本次舆情翻车是因为公众误读。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这些博主,如果说有人要为舆情翻车负责,那么背锅的可以是当事法官、可以是青岛中院官方账号运营者、也可以是普法栏目制作方,唯独不可以是公众!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之前青岛中院普法课堂中李法官的说法:刘某在前,王某在后,刘某行走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撞在一起。
恕我直言,李法官的这一说法正常人看了都会感觉主动撞人的是刘某,事发突然王某来不及闪躲,所以才造成相撞事故。而且普法视频里这漫画上的老人是男是女看不清,但年轻人分明是名男性,大家认为赔钱的是年轻男性再正常不过。
再来让我们看下舆情翻车后青岛李沧法院审判委员会郭委员的说法:原告被告皆为女性,原告行走时接完电话缓慢转身站住,被告快步前行将原告撞倒。
我看了目前法院披露的事发录像,人家原告根本就没有“突然起身往回走”的动作,确实是被告自己撞上去的。
如果说网传信息与实际案情有出入的话,那么这应该是李法官与郭委员各自说法的出入,应该是青岛中院普法描述与录像留存既定事实的出入,而不是调解结果与公众解读的出入。虽然此案叙事前后出入较大,但我个人完全相信监控视频与普法课堂所述系同一案件,这年头没人敢顶着舆情欺上瞒下鱼目混珠。
在这起事件中唯一让我惊讶的是青岛中院普法课堂的叙事能力,青岛李沧法院讲这是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问题,要我说这完全就是二次加工虚构事实的问题!毕竟“突然转身往回走”与“缓慢转身站住”听上去完全不是一码事儿,我本以为这种离谱情况只会在无底线博流量的营销号身上发生,没想到青岛中院官方账号竟会如此行事,当真令人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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