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女子霸占车位,撒泼耍赖,骂男子“四眼狗”。女子家里有好几辆车,由于没有买到车位,她把多余2辆车,全部停放在男邻居车位上。某天,男邻居回小区办事,看见自己买的车位被人霸占,心里顿时来气。他打电话叫人来挪车,不久来了个男子把车开走,男邻居告诉对方说,车位是他买的,希望以后不要停了,男子没有理会。没几天,男邻居半夜回家,刚进车库不久,他又看见车位上,停着上次那辆车。男邻居没有追究,将车停在其它位置,回家休息。凌晨4点,男邻居被电话吵醒,女子电话打来,让男邻居下楼赶紧挪车,对方态度非常恶劣。男邻居顿时来气,我的车位让你免费停了两年,你还真当成自己的了。女子不领情,还嚣张的说,没贴车牌号,就是公用车位。我买得起保时捷、奔驰大g,还在乎你一个停车位?男邻居气坏了,立刻拨打110,结局让女子万万想不到!
来源:百姓关注
2025年5月,一筹莫展的谢某,主动找到媒体记者,替自己主持公道,并拿回属于自己的车位。
据谢某交代,前几年他家买房子,由于停车难问题,他宁肯多花钱,也要在电梯口处,买下2个车位。
房子买好后,他一直没来住过,2个车位难免空着了。
可是,在24年七月初,谢某有事要处理,于是他就回来了,开进车库后,他发现2个车位被别人占了。
想着自己难得过来,车位空着也是浪费,让邻居暂时用用也无所谓。他怕打扰别人,就在边上找了个空位停车。
今年,三月底,谢某回来时,车位还是那两辆车占着。
谢某心想,以后经常来,车位总被占可不行。他立刻打电话让车主来挪车。
谢某连打两通电话,终于有人来挪车。他提醒对方,这是他的车位,以后还要用,别乱停。
后来谢某才知道,占他车位的是,小区女业主戴某。戴女士有好几辆车,经常轮换着停在他的两个车位上。
戴女士想着都是邻居,以后还要常见面,就没再计较这事。
谢某以为打个招呼就没事了,没想到对方根本没当回事。更气人的事还在后面。
4月30日凌晨,谢某开车回家,发现戴女士的车又停在他车位上。他立刻拨通12123,要求对方挪车。
谢某打了好几次电话,戴女士一直没来。天太晚了,他只能把车停到其他位置,再回家睡觉。
岂料!凌晨四点,谢先生睡得正熟,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戴女士电话那头语气很冲,非让他立刻下楼挪车。
谢某觉得奇怪,自己车位上的车,怎么反倒要他挪?让她白停这么久,倒停出主人架子了?
天亮后,谢某气冲冲找物业,要和戴女士当面把车位的事说明白。
哪料,两人一照面,吵得不可开交,场面顿时剑拔弩张。
戴女士指着谢某鼻子就骂,四眼狗!她拉高嗓音喊,这个车位没写他名,也没标他车牌,就是公用的,谁先来谁停。
想证明车位产权?请出示购买协议和付款单据。
谢某忍不住想笑,物业的人就在眼前站着,还要什么证明?她这不是自己骗自己吗?
谢某花钱买下两个车位,现在却被戴女士强行霸占着。
那么,针对此事发生,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236条规定,若有人干扰或可能干扰物权,权利人有权要求对方停止干扰或消除潜在风险。
所以,戴女士擅自占用谢某车位,经多次提醒仍不挪车,这种行为持续侵犯他人财产权。
谢某可以要求戴女士停止占用车位,并索赔由此造成的停车费损失。
戴女士霸占他人车位还出口伤人,谢某肯定忍无可忍,掏出手机要录下他的丑态。
戴女士不但没收敛,反而威胁说,再拍,信不信我抽你两耳光?
物业和工作人员都站在一旁干着急,没人敢上前阻拦。谢某没办法,只能打电话报警。
谢某以为警察来了,事情就能顺利解决。
戴女士反倒先发制人,打电话质问谢某:“你疯了吗?半夜打16个电话,是不是暗恋我?”
她骂完还炫耀,楼下保时捷和奔驰都是我的,你买得起吗?占个车位算什么?
谢先生气极反笑,不想跟她纠缠,撂下话:只要你不动我车位,我绝不骚扰你。
岂料,戴女士又闹幺蛾子,非说是谢某把她车胎气放了。谢某得不行,他连她车边都没挨过。
物业查了监控,可惜车位在死角,没拍到谁动过车胎。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开辱骂他人或编造谣言诽谤他人的,可拘留不超过五天或罚款五百元以内。
戴女士长期霸占谢某车位,现在反咬一口。他不仅辱骂谢某,还扬言要动手打人,这已经构成公开侮辱他人的行为。
还有,戴女士编造谢某,放车胎气的假话,借此诽谤他,这种行为侵犯了谢某的名誉权。
最终,戴女士家人把车挪走了,派出所罚了她五百块钱。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谢先生对物业很有意见。他买车位这么多年,物业为什么不早点把车牌号贴上去?要是早贴了,哪来后面这些麻烦。
那么,大家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