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正的马路杀手!”90后小伙开车撞人后,将伤者藏到废弃厕所致死,还多次返回查看,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0年!此前,小伙曾先后撞死3人,赔偿200多万!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23年12月26日凌晨,湖北阳新县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90后男子邢某在驾驶三轮摩托车准备前往屠宰场拉猪肉时,途中撞到了一名正在路上行走的中年男子。 事故发生后,邢某并未采取急救措施,而是选择将受伤者带离现场,藏匿在其老宅的一间废弃厕所中,导致伤者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邢某投案自首,但他此前曾因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凌晨三点多,邢某从自家出发,开着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351国道前往屠宰场拉肉,行至途中,与一名45岁男子相撞。 受害人倒地受伤,邢某下车查看后发现对方尚有生命迹象,他没有打电话报警,也没有呼叫急救,而是将伤者搬运上车,带到离家不远的一栋老屋里,把人放在一间废弃厕所的地板上。 在将人藏好之后,邢某没有停下脚步,他将受损车辆藏在老屋附近,又换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继续前往屠宰场拉猪肉,事发后大约一个多小时,邢某曾返回老屋察看受害人的情况,看见对方不再有明显反应。 他没有靠近,也没有采取措施,而是再次离开,继续处理日常生意,当天早上九点左右,他又回到现场查看,此时发现伤者已无生命体征,头部有明显血迹,他没有立即报警,而是继续安排修车,把撞坏的挡风玻璃换掉。 当天傍晚五点左右,邢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前往交警部门投案,他向警方如实供述了全过程,经过法医鉴定,受害人死亡原因为闭合性胸腹部损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指出,事故的全部责任由邢某承担,受害人无任何过错,认定中提到,邢某夜间驾驶时未能降低车速,操作也不符合规范,属交通违法行为。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并不只是因为一次普通交通事故,而是因为邢某的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并且他的处理方式极其冷漠和逃避。 在受害人还有生还可能的情况下,他选择了隐匿、逃避,并试图掩盖事故痕迹,这并非他的第一次肇事行为。 根据警方披露,邢某早在2018年和2019年先后发生过两起交通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事故责任划分为双方同责,但他也因此向受害人家属赔偿超过两百万元。 多次肇事并造成人员死亡之后,邢某依然可以继续驾驶车辆,继续经营肉铺生意,他母亲曾在证言中表示,邢某在赔偿过巨额款项后性格有所改变,但对于这次为何选择藏匿伤者,她也感到困惑。 此次案件发生后,他的家属代为赔偿了75万元给受害人家属,对方出具了谅解书,法院审理认为,邢某的行为已不再是单纯的交通肇事。 他在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受伤严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没有施救,反而将其藏匿,导致伤者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最终死亡。 法院认为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因邢某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获得了谅解,法院决定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邢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辩称自己没有杀人的主观动机,不应被判故意杀人罪,但二审法院综合邢某供述、法医鉴定和专家意见后,认为伤者在被撞后并未立即死亡,完全有可能因及时救治而幸免,而邢某的行为直接剥夺了这个机会,和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关系,因此,维持原审判决。 这起案件引发公众对交通安全和惩罚制度的反思,一名司机,在短短几年内先后造成四人死亡,却只在最后一次被定罪为故意杀人,量刑十年。 多数人难以理解,为什么这样的人仍然能持续持有驾驶证,继续驾驶机动车出行,他不止一次制造悲剧,也多次逃避应尽的责任,人们不禁质疑,这样的“马路杀手”,是否早该被严厉限制、甚至禁止上路。 事故可以被原谅,但连续的伤亡背后是一个又一个家庭的破碎,面对生命,逃避和隐瞒从来都不是出路。 交通肇事不是游戏,每一次疏忽都可能是别人的终点,对于这类反复造成重大后果的驾驶者,社会是否应该有更强的约束与警示机制,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男子驾车撞人后将伤者藏于废弃厕所致死,犯故意杀人罪被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