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2025年5月2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重要消息,云南省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成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的公布,再度彰显了国家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零容忍态度。 李成武,男,彝族,1968年8月出生,云南石屏人 。其早期经历丰富,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云南省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石屏普师班学习,毕业后在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哨冲小学任教,后进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文联工作,逐步开启仕途。此后,他在多个重要岗位任职,历任石屏县冒合乡党委书记,共青团红河州委书记,元阳县委书记,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12年任红河州副州长,2018年担任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在2022年2月出任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直至此番主动投案。 在其任职生涯中,李成武本应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福祉,推动地方的发展与进步。然而,如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消息令人震惊与惋惜。不论是谁,处于何种职位,一旦触碰纪律和法律的红线,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主动投案虽表明其对自身错误行为有所认识,但也难以掩盖其行为对社会和人民造成的损害。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廉洁底线,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一大批违法违纪官员纷纷落马,彰显了党中央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的坚定意志。 李成武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相信云南省纪委监委定会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彻查其违法违纪行为,给社会和人民一个交代。这一事件也为全体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唯有廉洁奉公、一心为民,才能在从政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