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村民在外务工家中老宅被拆#,镇政府回应:系施工方误拆】#镇政府回应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信义镇农民杨清虎和妻子两人在上海务工,在没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老家的房子却被拆除。相关部门事后解释系“误拆”。
5月20日,绵阳市游仙区信义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说法。该工作人员称,2025年4月30日下午,施工方“误以为4月30日上午已经补偿”,对杨清虎的“一户多宅危房(土房)”进行施工。
不过,杨清虎否认了镇上的说法,称儿子和他早已分户,早已是“一户一宅”,相关部门的拆迁行为属违法。
杨清虎向澎湃介绍,他是绵阳市游仙区信义镇家和村9社的村民,2025年4月30日下午2点半,他通过老家远程监控视频,发现一伙人使用挖掘机挖开老公路护栏,进入他家老房子,一番操作之后,很快将老宅夷为平地后离开。
杨清虎称,他看到有人拆房子之后,马上联系9社社长靳益财询问情况,靳益财表示没有人通知他要拆房子,他对此事不知情。他请靳益财赶到现场时,“老屋已夷平了,现场一片狼藉。”杨清虎拨打了110报警,并和妻子连夜买票赶回老家。
回到绵阳老家之后,派出所也告诉他“是交通局拆的”,当他再找到交通局和信义镇政府时,却说是修路的施工队“误拆”。杨清虎表示,据他事后了解,整个9社就只有他一家房屋在修路的过程中需要拆除,“误拆”说法难以使其信服。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表示,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时,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且补偿需足额到位、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益。如果杨清虎的房屋在没有补偿、搬迁的情况下,就被修路的施工队推倒,那么,组织强拆的单位直接违反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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