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被害女子王紫雅,她才27岁,而且还没有谈过恋爱!👩⚖️ 母亲坚持公开女儿清晰照片,要求严惩持证行凶者。事发时保安已到场却未阻止,凶手持精神分裂鉴定脱罪。 我翻着王紫雅生前照片,白T恤配牛仔裤的清秀女孩,谁能想到她会被"合法免责"的疯子夺走性命?精神病鉴定书成了杀人许可证,这合理吗?小区保安拿着对讲机看戏,现在敢不敢站出来作证?最痛的是凶手家属,明知亲人有暴力倾向却放任不管,这和递刀有什么区别? 每次看到精神病免责案例,都觉得法治在给恶魔发通行证。法律要保护的是正常人,不是给疯子特权。建议建立监护人连带责任制度,精神病伤人必须追究家属民事赔偿,看谁还敢拿"疯子"当挡箭牌!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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