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小区的老人为了种花,直接圈占小区的绿化地带。物业和居委会多次劝阻,老人不仅不听,还把花越种越多。后来,老人甚至购买电锯,擅自锯掉了小区里20多年的香樟树。老人:物业对小区绿化打理不善,我们看不下去了,这才自行操办。我80多岁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据齐鲁壹点5月31日报道,一群老人打着绿化的名义,擅自砍掉了小区里20多年的香樟树。 业主王先生反映,5月27日,他听见小区有电锯的声音,循声望去,一群老人围在小区的香樟树周围,正在锯树。 这群老人都是小区的居民,平均年龄大概70多岁,锯树的理由竟然是为了提高小区绿化环境。 两年前,这些老人私自圈占公共绿化带,把小区的绿化带变成了私人花园,种植一些花。 物业得知后,和居委会多次进行劝阻,但这些老人不仅不听劝,还继续圈占更多的绿化带,把花越种越多。 其中,带头种花的老头吴大爷已经80多岁,仗着年纪大,物业和居委会也无可奈何。 这些老人并没有止步于种花,5月27日,吴大爷带着这些老人,网购了斧头和电锯,竟然擅自砍伐了小区花园里一颗20多年的香樟树。 等业主和巡逻的保安发现时,这20多个老人正围在一起出谋划策,用电锯修剪第二棵香樟树。 这些老人并不是专业的,也不动修剪树木的技巧,经过他们的修剪,第二棵香樟树只剩下了主干,能不能存活都很难说。 记者询问老人为什么要砍伐香樟树?吴大爷却还振振有词,把责任推给物业。 吴大爷表示,他们在公共绿地种花,一是不希望物业将这里变为停车位,保持绿化地面积,二是为了美化环境。 吴大爷声称,修树的原因是大伙认为物业对小区绿化打理不善,大家实在看不下去,这才才决定亲自操办。 为了修剪树木,他自掏腰包,网购修树的斧头、电锯、梯子等,为此花费了近千元。 可以看得出来,吴大爷丝毫不认为他们有过错,反而认为这是物业不作为,他们种花、伐树,反而是美化环境。 更为奇葩的是,小区的树木也不能随意砍伐,砍树要有伐木证,吴大爷这么做,早已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退一步说,就算吴大爷是为了美化环境,但他不专业的手段,让爱绿之心反而变成了毁绿行为。 仗着自己80岁的年纪,就觉得可以为所欲为,殊不知,年纪不是法律的免死金牌,吴大爷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小区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老人私自圈占并种植花卉,已构成对公共财产的侵占。 作为业主应遵守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物业和居委会多次劝阻无果,说明老人行为已违反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 香樟树作为城市绿化中的常见树种,具有遮阳、降噪、美化环境等功能。老人擅自砍伐,不仅破坏了绿化环境,还可能因树木倒伏或修剪不当导致安全隐患。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3条规定,砍伐城市树木需经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老人无证砍伐且非专业操作,已构成违法。 老人声称“美化环境”,但实际行为已导致绿化带被破坏、树木死亡或生长受阻,因不专业修剪或砍伐导致树木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9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由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若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则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本案中,吴大爷等老人不仅圈占公共绿化带种花,还擅自砍伐20多年的香樟树,已构成双重违法,处以罚款都是轻的。 《刑法》第344条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的香樟树没有明确为珍贵树种,但如果经鉴定属于城市绿化中的名贵树木,或砍伐行为导致树木死亡,则可能触发刑事责任。 尽管老人年满80岁,但根据《刑法》第17条之一,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非免责。 法律面前,年龄不是免责的“挡箭牌”。无论是圈占绿化带还是擅自砍伐树木,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才能真正实现“爱绿护绿”。 信源:齐鲁壹点—2025.5.31 #夏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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