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治清算太狠了,李在明放话:韩前总统要“牢底坐穿”。
他的理由是:“全斗焕和卢泰愚被赦免了,这给了尹锡悦发动内乱的勇气,因为他觉得自己能获得特赦。如果尹锡悦这次被定罪,并且永远不能出狱,那么以后就不会有总统敢于发动内乱。”
该观点将韩国总统特赦制度与政治叛乱动机简单挂钩,存在三重认知偏差:
1.因果倒置的归因谬误:全斗焕、卢泰愚获特赦(金泳三1997年、金大中1998年),本质是民主转型期政治妥协的产物,旨在弥合威权遗留的社会裂痕。
2.误读特赦的政治功能:韩国特赦历来服务于权力平衡(如文在寅赦免朴槿惠维稳保守派),而非鼓励犯罪。若尹锡悦涉罪,其能否获赦取决于继任者的利益权衡(如李明博获尹锡悦特赦),与“震慑后人”无直接因果。
3.简化制度性困境:所谓“青瓦台魔咒”根源在于韩国财阀-检察-政客三角利益结构,总统卸任后遭清算多因权力斗争而非叛乱。若仅靠重刑威慑,却未建立权力制衡体系(如削弱检察特权),仍难阻后继者铤而走险。
其实就是权斗,你戒严派军队来抓我,那政变失败了,下台就要坐牢,非要把理由说的清新脱俗。
结语:将复杂政治生态简化为“赦免=纵容”,既忽视韩国民主化进程的阶段性特征,也低估了制度缺陷对权力滥用的深层催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