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河南大学淮河的维权之举,旗帜鲜明,河南大学淮河作为一家公立医院,名誉自然很重要,当名誉受到侵害时理当主动维权。 “告知函”只是开始,于公子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名誉权不可侵犯。 人要脸树要皮,淮河医院的这一举措并无问题,常年背着“管理混乱”的包袱谁能受得了?况且,现在都有可能影响他们三甲复审了。 淮河医院要维权也会面临很多问题,网友的疑点能否解释清楚?“管理混乱”能否自证清白?
我支持河南大学淮河的维权之举,旗帜鲜明,河南大学淮河作为一家公立医院,名誉自然很重要,当名誉受到侵害时理当主动维权。 “告知函”只是开始,于公子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名誉权不可侵犯。 人要脸树要皮,淮河医院的这一举措并无问题,常年背着“管理混乱”的包袱谁能受得了?况且,现在都有可能影响他们三甲复审了。 淮河医院要维权也会面临很多问题,网友的疑点能否解释清楚?“管理混乱”能否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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