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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一93岁大爷因觉得85岁的妻子没有“上进心”,便要求与之离婚,但妻子觉

湖北荆州,一93岁大爷因觉得85岁的妻子没有“上进心”,便要求与之离婚,但妻子觉得老了被离婚很丢脸,一就直不同和大爷离婚。就这样,大爷一纸诉状直接将妻子告上法院,结局亮了。

网友:“都大半截身子快埋土里了,还闹离婚,很反常!”

俗话说,老伴老伴,老来为伴儿!夫妻之间为什么这么称呼,不还是图老了以后,能有人陪伴在身边吗?

然而,家住湖北荆州的蔡大爷倒不这样想,其竟反其道而为之!

事情还要从2009年说起,那时,77岁的蔡大爷与姚大妈是半路夫妻,两人一同来到民政局登记领证结婚。

两人婚后相处的前些年还都怪好,渐渐地,两人因岁数原因,互相照顾起来,甚是吃力。

到了2022年,蔡大爷索性被儿子接到身边赡养。而姚大妈则仍然一人独自生活,日常由其大儿子帮衬着。

就这样,两人分居两地,交流日益减少,夫妻感情也逐渐消耗殆尽。

索性蔡大爷直接向姚大妈提出了离婚请求。

蔡大爷表示,两人几乎是闪婚,缺乏了解。在婚后才逐渐发现对方不仅性格不合适,而且还没有上进心和家庭责任感,这才导致自己不想继续和她在一起生活了。

对此,姚大妈则一直不同意离婚,她觉得自己都80多岁了,还离婚,说出去实在丢脸,就一直不同意离婚。

于是,蔡大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离。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

有人说,这就是人性!既然蔡大爷觉得两人不合适,为何早不离婚。而非要等到姚大妈不能照顾她了再离?其中的功利不言而喻!

“上进心?什么上进行心?都80多岁该享福的年龄,还要什么上进心,还不是因为人老了没有价值了呗!”

虽然上面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实在不敢苟同。

至少在法律上讲,蔡大爷这样做也是丝毫没有问题的。

法律倡导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且无年龄上限。

蔡大爷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离婚的权利。

而且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蔡大爷与姚大妈自2022年起分居,至2025年起诉时已达三年,且因性格差异大、缺乏家庭责任感等问题导致感情不和,符合法定离婚情形。

而姚总妈也显然活在在传统观念里,觉得老了还离婚,周围人难免说闲话,面子上确实挂不住。

这种说法也不能成为拒绝离婚的合法依据。

法院最终经过释法说理,双方之间也达成了离婚协议。蔡大爷还是自愿支付给姚大妈10000元作为补偿。二人遂解除了婚姻关系。

对蔡大爷来说,不愿意在婚姻中沉沦,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没错;对姚大妈来说,想守住这份婚姻也没错。

总之,要知道,万事万物都追求一个“缘”字,两人相遇是缘,相恋是缘,相爱宜是缘。

缘起相伴,缘尽相散!

其实,不光是感情,生活里很多事都是这样,遇见谁、经历什么,好像早有安排,但也得靠自己去经营。

缘分到了就珍惜,缘分尽了也别强求,可能这就是生活的真相吧。所以大家也不必要对蔡大爷和姚大妈的婚姻有过多的揣测。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极目新闻 202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