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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老保安执勤时道闸发生系统故障没有抬起,车主认为保安有意阻拦发生了肢体冲

湖北武汉,老保安执勤时道闸发生系统故障没有抬起,车主认为保安有意阻拦发生了肢体冲突,报警后车主自愿赔偿4200元,但因保安没有收款码,由物业代为收取。事后物业却只给600元,还说是开恩才给这些,剩下的归公司。保安找记者帮忙后,事情发生转变。 据帮女郎在行动6月15日报道,执勤保安被打,得到4200元赔偿,物业却只拿出600元给保安,还说是开恩才给这些,要不是记者帮忙调查,保安这顿打就白挨了! 2024年6月13日,龚师傅向往常一样坐在岗亭里正常执勤,车来车往都礼貌对待,从不与人发生争执。 执勤大半天过去了都没什么问题,可不知怎的,突然道闸就不好使了,不抬杆。正好有辆车经过,半天都无法正常通行。 龚师傅听到车子不断按喇叭的声音,赶紧出去查看情况,但都没发现问题,就去查看原因,并联系队长。 就在这个时候,车里的人等得不耐烦,下车跟龚师傅理论,火气大了些,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车主就认为是龚师傅有意阻拦,于是就回到车里拿出来个棍子,朝着龚师傅执勤的岗亭开始打砸,把岗亭的玻璃砸碎了,龚师傅因此也受了伤。 龚师傅赶紧报警,警方很快赶到,将龚师傅以及车主带回了派出所,物业的负责人也跟着一同前往。 经过警方的调查询问后,车主表示愿意和解,拿出4200元的赔偿金。但因为龚师傅不会摆弄电子支付,就让物业帮忙出具了收款码把钱先收下来。 龚师傅后来就去医院看了病,并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可等龚师傅回来正常工作,向物业索要4200元赔偿金的时候,物业经理却只给了600元。 明明是龚师傅受了伤,为什么赔偿金物业却不给呢?龚师傅跟物业周旋了好久,物业就是不给,龚师傅没有办法,就找到了记者帮忙。 记者了解情况后,代替龚师傅前往物业经理处询问原因,却被物业经理的一番言辞震惊到了。 记者询问物业经理,为什么没有把4200元给龚师傅? 物业经理回复称:这笔钱就是赔给物业的,已经很开恩的给了龚师傅600元,还替他垫付了800元的医药费和200元的玻璃维修费。 而且物业经理还表示,龚师傅受的伤,到底有多大,经不经得起推敲? 龚师傅表示,在派出所的时候,是因为龚师傅没有收款码,才让物业会计帮忙代收的。但是物业经理却表示,这笔赔偿款就是赔给物业的,跟龚师傅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么4200元的赔偿款,到底是赔给谁的,只能寻找根源,也就是赔偿的车主才能知晓。但是小区业主那么多人,很难能找得到那个业主,就剩下一个办法,找派出所。 记者帮忙联系了当时办案的民警,通过民警方了解到,当时龚师傅和车主经过调解达成一致,4200元是车主赔偿给龚师傅的,只有200元是赔偿损坏玻璃的钱。 这样细算下来,物业还差2600元需要给龚师傅。民警方愿意调取调解书证明4200元是赔偿给龚师傅本人的,记者也帮忙跟物业的总部进行了反馈。 后来物业的总部责令物业经理把剩余的2600元给付到龚师傅手里,龚师傅也顺利拿到了2600元的赔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龚师傅被打赔偿这件事呢? 1、 龚师傅作为保安尽职尽责,在工作时间被车主打砸,车主理应做出赔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龚师傅跟车主是因为纠纷才发生了肢体冲突,车主对龚师傅所在的岗亭进行打砸,龚师傅因此而受伤。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打砸龚师傅所在的岗亭还导致龚师傅受伤,都是车主的过错在先。 经过公安机关调解,龚师傅愿意退让一步,车主也愿意做出赔偿,所以车主才能免于处罚。 2、 车主给出的4200元的赔偿,都是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的,所以不可能是给物业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龚师傅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的,所以车主对龚师傅做出的赔偿里应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 车主给付的4200元里明确支出,只有200元是对岗亭被他打砸的玻璃的赔偿费用,其他都是赔偿给龚师傅自身的。 但是物业却把这笔钱克扣下来,除了给垫付的800元以外,就给龚师傅600元,很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不是龚师傅找记者帮忙,也可以起诉物业非法占有,让其归还剩余的2600元。 你怎么看待龚师傅的遭遇呢? 信源:帮女郎在行动 2025-6-15

评论列表

用户71xxx19
用户71xxx19 4
2025-06-16 18:30
物业经理是什么品种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