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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河南,一男子清晨开车到公司停车场后,没下车没熄火,结果到

“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河南,一男子清晨开车到公司停车场后,没下车没熄火,结果到晚上9点才被人发现猝死车中!家属申请工伤,结果到法院经过2审都被驳回了,驳回的原因是:男子没有下车,还没有步入工作岗位上!

事情得从2024年6月8日那个清晨说起。河南的张大(化名)像往常一样,早早告别家人,开车去他工作了挺久的公司。这条路,他每天都走,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清晨5点57分,他的车稳稳停在了公司停车场的车位里。可是,不同寻常的是,张大并没像往常那样熄火、关灯、下车,而是继续坐在驾驶座上,车灯依旧亮着,引擎也未曾关闭。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公司规定的早上六点半前打卡开会的时间早过了,张大始终没出现在会议室。考勤记录却显示,他六点刚过几分的时候,确实已经在公司附近打过卡。这让同事们有些困惑,但也没太在意,以为他可能碰上什么突发状况。 谁知,这一等,就是一整天。直到夜幕低垂,晚上九点多,一名同事注意到停车场里那辆依旧亮着车灯、引擎未熄的车辆,走近一看,才惊骇地发现车里的人正是失联了一天的张大。

无论怎么拍打车窗,张大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同事连忙打开车门,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张大已经没了呼吸,永远停留在了那个清晨。

监控录像还原了部分事实:张大不到六点就已抵达停车场,在车内稍作停留并完成了打卡。然而,没过多久,悲剧便发生了。他甚至没来得及为新一天的工作按下启动键,生命的时钟却已停止。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张大的家人悲痛万分。他们认为,张大是在上班途中,并且已经到达公司厂区范围内的停车场,他的离世与工作脱不了干系,理应被认定为工伤。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向相关部门提请工伤认定,却遭到公司直接驳回。悲愤之下,家属将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讨个公道。然而,现实再次给了他们沉重一击。

无论是区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还是市级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都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法院给出的理由,像一把冰冷的标尺,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界限:张大虽然身处公司停车场,但他并没下车,没有进入实际的工作岗位。 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尤其是对于突发疾病的情况,法律规定需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这一判决,让家属们在法庭上发出了痛苦而无力的呐喊:“凭什么不算工商?难不成非得死在你们面前!” 直到2025年6月13日,潇湘晨报·晨视频曝光此事后,判决结果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巨大震动和广泛讨论。许多网友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解甚至愤慨。

有网友直指,公司明明要求早上8点上班,却让他们在早上六点半之前就到公司打卡开会,这本身就是一种压榨,无形中占用了员工的个人时间,悲剧的发生可能与这种过劳状态不无关系。

也有网友认为,即便从法律条文上看,张大的情况可能确实难以被认定为工伤,但从人道主义和企业责任的角度出发,公司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毕竟,领导要求提前加班开会,这与国家关于工伤的补偿规定是两码事。更有网友略带讽刺地评论道,看来以后在上班路上如果感到身体不适,得赶紧拼尽全力跑到工位上,否则公司就有可能逃避责任。

这起事件无疑揭示了现行工伤认定制度在面对复杂现实时可能存在的局限性。“工作岗位”的界定,是否应该仅仅局限于办公桌前或车间内? 对于那些因公司要求而提前到达工作场所,尚未正式开始工作流程却发生意外的员工,他们的权益又该如何得到更周全的保障?这不仅仅是对冰冷法条的拷问,更是对企业在员工关怀方面应尽责任的追问。

确实,相关部门有必要正视这类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制度,使其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同时,也能更好地体现对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尊重与关怀。

对于企业而言,除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更应主动承担起关心员工身心健康的责任,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和预警机制,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而对于整个社会,则需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关注劳动者权益、尊重生命价值的良好氛围。 生命的逝去令人痛惜,它不应仅仅化为一纸判决书上的几行文字。这起发生在公司停车场的悲剧,再次提醒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道路上,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那么,面对这样的判决和引发的争议,您认为现行的工伤认定标准是否足够完善?在法律与人情之间,我们又该如何寻求一个更为妥帖的平衡点呢?

评论列表

骑乐无穷
骑乐无穷 3
2025-06-17 19:14
这样的判决就是扯蛋!这属于上班路中出现的, 所以应当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