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的小学生李某在学校与同学相撞,导致脾脏破裂,疼痛难忍。
老师通知家长来接孩子,但家长是60多岁的奶奶。
奶奶怕耽误课程,就没来接。老师又通知奶奶来接孩子。
奶奶来了,老师把孩子交给奶奶领走了。
家长来质问老师:为什么不直接送医院?
老师说:我也不是医生,我也不知道两人相撞能有那么严重啊!我还要照顾其他40多个学生啊!
家长气愤地说:送回学校让他继续上课,是你们的责任,现在疼的受不了,才让他回家,你们还推卸责任!
老师不是医生,判断不出伤情,送回家也很正常。
是家长非要送回学校的,不是老师送回去的。
老师的职责是照顾好班上所有学生的安全,不能因为一个学生受伤就耽误其他40多个学生上课。
现在课间时间都减少了,就是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大家说说这应该是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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