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8家台湾地区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
一、禁止向上述8家台湾地区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