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无赖!2019年,上海一男子借住在女同事房子里10余年,儿子结婚生子后,竟要求女同事把房过户到他儿子名下,女同事拒绝后,他甚至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强迁我就住到你们法院!” 2019年上海某法庭上,白发老人拍桌咆哮的画面,让无数人惊掉了下巴——谁能想到,这场闹剧的起点,竟是十年前一次再普通不过的“同事帮忙”。 原来十余年前,魏大爷和苏大妈是单位同事,魏大爷家住房局促,苏大妈心软,答应让他“暂时借住”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那时的约定很简单:等魏大爷找到合适的住处,就搬出去。 可没想到时间长了,魏大爷不仅没提搬走,反而把这里过成了“自己的家”:孩子在附近上学,家具越添越多,连墙上都贴满了孙子的奖状。 让苏大妈更没想到的是,魏大爷儿子成家后,看着小两口带着孩子挤在屋里,魏大爷突然找到她,提出个荒唐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理由是“住了十几年,有感情了”,话里话外还暗示“你年纪大了,留着房子也没用”。 苏大妈当场拒绝,毕竟这是自己辛苦攒钱买的房,凭啥平白送人?可她没想到,魏大爷转身就把她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里,竟主张自己“长期居住”就该享有房产权益,要求法院支持过户。 庭审现场格外刺眼:魏大爷振振有词,甚至混淆“借住”和“租赁”,一口咬定“我已经租了十几年了”,可事实上从没签过租赁合同,更没交过房租。 面对法官询问,他梗着脖子放话:“强迁我就住到你们法院!”那副耍无赖的姿态,让旁听席一阵唏嘘。苏大妈攥着当年的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声音发颤地解释:“当初就是看他难处,没想过要他钱,更没想过送房子啊……” 法院的判决很快给这场闹剧画上句点:借住属于“好意施惠”,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苏大妈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房屋。 魏大爷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依法驳回。拿到判决书的苏大妈长舒一口气,可魏大爷仍不死心,放话“死也不搬”。 事件曝光后,网友的愤怒几乎掀翻社交平台:有人痛骂“好人没好报,以后谁敢帮人?”; 有人讽刺“寄居蟹占了贝壳,还想把贝壳拆走”; 也有法律博主也站出来科普:“借住≠租赁,更≠确权!善意帮助不该成为被剥削的理由。” 这件事中,当善意被当成“软柿子”捏,当无赖者妄图钻法律空子,公平正义能不能给好心人“撑腰”? 回头看,苏大妈的善意成了别人觊觎财产的缺口,十年情分抵不过“占为己有”的贪心。而法院的判决,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更给所有“好心人”吃了颗定心丸——善意值得被保护,耍无赖的人,终究逃不过规则的制裁。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 信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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