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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和租房,每月租金6800元,押二付一,合同约定每月的23日付房租。半年

广州,女子和租房,每月租金6800元,押二付一,合同约定每月的23日付房租。半年后女子因困难,请求房东宽限15天,或者用押金抵扣。房东趁她在外地,将她的行李打包清退,还扣了13600元的押金。女子认为,自己的内 衣内 裤,和隐私信息,被陌生男性动过,感觉“生 理不适”无法接受,决定起诉房东,并追究责任。房东:按合同约定办。 极目新闻7月13日报道,房东是否有权,私自处理租客的物品,引发人们的关注。 小陈是个23岁的小姑娘,一个人在广州工作,她租了一套房子,虽然房租不便宜,但好在房子地处高档小区。 房间内配套设施高档齐全,房子的状况不错,住着蛮舒适。 小陈签了合同,按照合同押二付一,她交了13600元的押金,和当月的租金。 虽然当时觉得,合同条款有的并不合理,但她觉得自己有实力也认同了。 小陈签了一年的合同,住的也放心,开始她都能按时交租金,和房东也相安无事。 可是今年下半年,小陈因个人原因,手头有点困难,房租交到了6月23日之后,就再也交不上了。 房东可不管她困难不困难,按时催交房租,信息一条接着一条。 小陈无力再找房子搬家,她认为,自己也住了半年多了,从没发生过拖延交租金的问题。 现在偶尔遇到点儿困难,拖延几天也是正常。 主要是,现在工作问题不好解决,年轻人的压力太大,房东应该理解。 陈女士提前联系房东,请他宽限15天,实在不行就用自己的押金抵扣。 但房东太认真,说既然签了合同,那就必须按合同来,房东对小陈提出的请求,没有同意。 小陈又提出,把房子转租出去,房东却说,即使转租也要收取转租费。 况且,当时已经过了当月的24号,要扣掉小陈一个月的房租。 小陈得这太不合理了,房东又说:如果转租成功了,可以退给她一个月的房租。 6月30号,小陈仍无法交租金,房东直接喊话她:再不交租金,就直接清退。 小陈收到通知的时候,人正在外地,她以为,反正自己有1万多的押金在房东手里。 再怎么着,他也不至于真把自己的东西给清走。 小陈安心的在外地游玩,再也不理这个茬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7月1号那天,男房东带着另一个男性,直接闯进她的房间。 把她的所有东西,直接打包了几个大包,扔在客厅,其中有一包,还被扔在出租屋外面。 小陈表示自己才23岁,她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的的内衣内裤,和病例单这些个人隐私的东西,被两个男人动过了,她感到强烈的生 理不适。 小陈质问房东:我就拖延了8天的房租,还有押金在你手里,你凭啥私闯民宅,打包我的东西,如果有贵重物品丢失,你能负责吗? 小陈在外地回到广州后,粗略的检查了一下,已经被打包的个人物品,但东西到底有没有丢失目前还不太清楚,小陈忍无可忍报了警。 而房东却认为她就是无理取闹,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签了合同,就要按合同办事。 合同白纸黑字的写明了,拖欠租金超过7天,房东有权收房、清理物品、扣除押金。 房东还亮出聊天记录表示:已多次和小陈沟通,何况小陈已经欠了8天房费,没让她赔偿损失就不错了! 对此有人说:小陈碰上了黑房东,一个小姑娘,在外租房不容易,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宽限几天又怎么了? 扣除13600元押金就已经够无理的了,还动人家的私人物品,未免太过分了。 有知情者认为,小陈本身也有问题,自己工作都没保障,还敢租6800元1月的房子? 凡事不能只讲人情,不讲规则,况且,房子的地段,房价可是13万一平。 如果房东以租金供房,银行能允许房东拖延房供吗?小姑娘如果没实力,可以去租便宜的房子。 都是成年人,这种只懂享受,顾前不顾后的年轻人太多了,房东这么做没毛病。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租客欠8天房租,房东扣押金,并私自处理租客的物品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小陈因个人困难迟延支付租金,房东确实可以请求小陈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 但仅欠租8天,在没有事先约定合理期限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认定为逾期不支付。 而且即使满足逾期不支付的条件,房东也只是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不是可以随意处置租客物品和扣除全部押金。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房东擅自闯入房间,打包租客小陈的内衣内裤、病例单等私人物品,这些行为属于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侵犯了小陈的隐私权。 虽然小陈存在欠租行为,但房东也没有权利这样做。 其实,这事可以两论,租客没交租,照合同法处理,该扣就扣。 房东私自打包她人私人物品,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大家都走法律程序,最后定论法律说了算。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极目新闻20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