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老人去世,家人准备将遗体安葬在自家地里,谁料,安葬必经路上,被人放了100多个的钉子,扎破5辆车胎,让人惊恐的是,对方打死一条狗埋在老人下葬的地方,男子想起前两天接到的一个电话,让他起了疑心,报了警。 7月24日封面新闻报道,陈先生说他的大伯去世了,准备安葬老人时,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事。 老人去世后,陈先生和其他亲属在7月23号晚上10点多去墓地,准备提前打理一下。 然而,当陈先生他们走到半路时,车轮胎被钉子扎破,他们才发现那段三四公里长的路,被人下了钉板,钉板上用泥沙、杂草遮盖,天黑很难注意到。 陈先生他们下车查看,发现钉板分散20多个地方,他们家20多个亲戚大半夜拿着手电筒在路上一顿寻找,花了2个小时找出100多个钉子。 让陈先生他们崩溃的是,5辆车的车胎都被扎破了。 这条路既然不能走,他们打算换一条路,可是,走一段又停住了,路中间横着一棵大树,是被人砍倒的,根本过不去。 陈先生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了准备安葬大伯的墓地,结果又让他们大吃一惊。 墓地的土里居然被人埋了一只黑色的死狗。 陈先生是又惊又气,事后他说:“他们打了一条鲜活生命的狗,埋在老人下葬的地方。” 本来大伯去世是一件悲痛的事,可是,陈先生和亲属们遇到这一系列的阻碍也让大家愤怒不已,这人就是故意的,不想让老人埋在地里。 可是,陈先生依然很不理解,那地方是自家的,又没碍着别人。 陈先生想起一件事,他说前两天村里有人打电话,说陈家选的安葬地点影响了他家的的风 水。 所以,陈先生怀疑,可能是本村人干的,自家选的安葬地,离他家还有1公里多为什么就不让安葬老人呢? 陈先生他们原本打算在7月24日凌晨5点将遗体送回老家山上安葬,没想到,头一天晚上做准备工作时,就遇到了这些事。 目前,陈先生他们已经报警。 有人说,死者为大,放钉子的人做的太损了。 人家用的是自己家的地方,再说离对方还有一公里地,做出这种事情,已经丧尽天良,还要什么风 水? 做这种事缺德,有什么不满的就明着来,即便有矛盾,但人已死,盖棺定论死者为大,什么事都可以化作云烟,何必做那么绝,太过则缺德伤己。 1、有人在安葬必经之路上,放置钉子导致5车辆轮胎被扎破,这种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放置钉子的人主观上具有破坏车辆轮胎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放置钉子的行为并造成了车辆轮胎损坏的结果,符合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另外,放置钉子的人的行为构成过错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车辆轮胎的损坏,陈先生一家有权要求放置钉子者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损失。 2、有人故意在陈先生一家去往安葬的路上放置100多个钉子,可能涉嫌破坏交通罪。 《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次事件中,有人放置钉子导致的是送葬5辆车的轮胎被扎破。 不过,破坏交通工具罪要求破坏行为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在此事中,假如,这些被扎破轮胎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轮胎问题,造成失控、翻车等严重后果,那么,放置钉子人的行为就有可能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尚未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但在必经之路上故意放置钉子,不让陈先生一家开车通过,是非常危险的,也是违法的。 3、有人在陈先生大伯家选择的安葬地,埋下一只死狗,要承担什么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规定,第一款: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人在准备安葬老人的土堆里埋下死狗尸体,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死者亲属对死者遗体的尊重权以及正常的丧葬权益。 如果,查明是有人因风 水问题实施了放置钉子、砍到大树拦路,在安葬地埋下死狗等行为。 该人的行为属于因过错侵害了死者亲属的民事权益,包括财产权益,比如,车辆轮胎损坏,以及正常丧葬秩序被破坏、精神受到伤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死者亲属可以要求其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处理死狗尸体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此,你怎么看呢?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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