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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枕边人!广东,一男子再婚,和二婚妻子合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价值千万,俩人说

细思极恐枕边人!广东,一男子再婚,和二婚妻子合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价值千万,俩人说好,各占50%,男子要求,他的50%写在他儿子名下,50%写妻子名子,妻子并未多想,欣然同意,不久,二人离婚,男子提出,房子的一半属于他儿子,妻子那50%,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要分走25%,一审判决,妻子支付男子25%折价款好几百万,剩余200万房贷由妻子独自承担,妻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这样判了!     据大象新闻7月27日报道,王先生(化名)和李女士(化名),是一对再婚夫妻。   王先生之前结过一次婚,还带着个儿子。     后来,他和李女士走到了一起,两人一心想把这个组合家庭经营好,于是决定一起买套房,安个稳稳的家。     这房子可不一般,市值上千万,属于妥妥的高端住宅。     买房那会,两人坐下来商量清楚:房子一人出一半,产权也是五五开。     王先生提议,他那一半写儿子的名字,李女士那一半就写她自己的名字。     李女士听了也觉得没问题,心想大家是一家人,没必要太计较,就爽快同意了。     房产证很快办好了,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这个新家也充满了温馨和希望。     但生活哪有一直风平浪静的?没过多久,两人之间就开始频繁争吵,感情逐渐破裂,最终还是决定离婚。     离婚本身倒还好说,问题是房子咋分?     这时候,王先生在法庭上的操作,把人都看傻了。     他表示:写在儿子名下的那一半,是他和李女士两人一起“送给孩子的”,这部分他不争。     但李女士名下的那一半,是婚后买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要分一半,也就是25%。     听上去很有“道理”,一审法院居然还真支持了他的说法。     判李女士要掏出上百万元给王先生当房产分割补偿款,更离谱的是——房子剩下的200多万房贷,还得她一个人还!     也就是说,她得拿出一大笔现金还得扛房贷,感情没了,财产也差点被掏空,谁看了不直呼离谱?     李女士当然不干,觉得这完全不公平。     自己一半的钱真金白银投进去的,怎么离个婚就成了赔钱的了?     于是李女士马上提起上诉。     在二审时,明确王先生那50%登记在儿子名下,是代替儿子代替父亲持有,并不是夫妻双方对王先生儿子的赠与。她名下的那50%,自然就是她的个人财产。     二审推翻了一审的判决,李女士不用再赔钱,房贷也改成两人各承担50%。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