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江西南昌,男子看到一个活动,活动宣称,只要按照他们的规定,

“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江西南昌,男子看到一个活动,活动宣称,只要按照他们的规定,看看书,写写作,或者画画,再锻炼锻炼,自律21天,就可以获得50万奖金,男子很自信,带着一个行李箱就来参加了,结果才参加一天,就被告知违规了,他倒贴了8880元。 7月31日都市现场报道,周先生平时就是一个自律的人,他常常可以一个人待在家里,长时间不出门,至于手机这些电子产品,他看不看都可以,他就喜欢在家里看看书或者写写东西,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当时他看了这个活动,他们问大家,21天不出门,能做到吗,只要能坚持21天,就可以把50万带回家,只需要在房间里看书,写作,画画,自由活动,一日三餐还有人管。 周先生看到这个活动,就有些小兴奋了,他看这个活动,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别说21天了,他一个月不出门都可以,他就喜欢在家里看书,宅在家里不动,只要有书看,其他都无所谓的。 他要参加这个活动,他要拿下这50万大奖,他要改善生活,他丝毫不介意参加这个活动,报名费就要8880元,他觉得他能挑战成功。 他收拾了一下洗漱的东西和换洗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不顾千里迢迢,就来报名参加了。 他交了8880元报名费,他们签订了挑战协议,里面有20条规定,周先生大概看了一下,无非就是在他们的监控下,能够在单调无趣的生活中,坚持21天,就能拿到大奖,他深信自己能做到。 房间是有监控的,周先生在监控下开始了单调无趣的一天。 要度过这样单调无趣的一天,看书是很好的一个选择,周先生选择了看书,到了该吃饭的时候吃饭,到了该洗漱的时候洗漱,到了该洗衣服的时候洗衣服,一切都很正常,他没有感到半点无聊。 他度过了第1天,晚上并没有接到违规的通知,他挑战成功了一天,就安心地入睡了。 结果到了第2天上午,他却接到了违规的通知,说他第1天下午打开行李箱的时候,是在监控区域内,已经违规了。 他们说16条规定,行李箱要在监控盲区打开,不可以出现在监控区域内。 看到这个违规规定,周先生当时就傻眼了,这是什么规定啊,他的一切活动不应该都在监控范围内吗,他只是拿衣服,拿洗漱东西而已,怎么就算违规了呢? 他觉得这个规定真的不合理,行李箱里有什么东西,当然要让举办方看见,如果他在盲区打开行李箱,他们可能又会说行李箱有违规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个行李箱不管是在盲区打开还是在监控区打开,都是违规。 周先生拍了一下脑袋,一下子想明白了,这哪是什么规定?这就是坑,只要参加,肯定是有违规的地方,想要拿走他们的50万奖金,哪里有那么容易。 只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他是参加的第1天就已经违规了,为什么要第2天才告知? 因为这个违规,周先生被判定出局,他不服气,更多的是他觉得自己被骗了,才参加一天就倒贴了报名费8880元,这实在是太坑人了。 他回想起来,参加活动前,他是不顾妻子的感受过来参加的,当时他看到这个活动,挑战三天成功就能拿7万,他是想着,就算坚持不了21天,坚持3天也能拿7万回来,妻子也无话可说。 可现在他出局了,8880元的报名费拿不回来了,他要是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他的妻子非得跟他离婚不可。 他觉得这就是一个骗局,他找来了调解员,结果这才知道,当时参加活动的只有他一个人,这不是骗局是什么! 但是举办方说,当时进入房间前,他们是签订协议的,周先生确实违反了协议的规定,那么就是挑战失败。 但周先生不服气,说他们的20条规定太过于苛刻,稍有不慎都会违规,并且他们还不讲清楚。 对方就说了,白纸黑字都写清楚,难道还要他们教参赛者,如何去拿到这50万,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在侮辱他们的智商,相当于他们有100万,要他们教别人怎么去偷他们的100万。 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这个活动报名费是8880元,奖金是50万,实际上就相当于拿着8880元去赢得50万,这是有功利成分的,这个活动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正是因为这个奖金和报名费相差甚远,一旦报名的人成功,那么举办方损失很大,所以参赛者不会那么容易成功,因此这样的活动是违规的。 其次,举办方规定的内容,参赛者是很容易违规的,一个不注意就会出局,按照周先生参赛的情况来看,参赛者一天就被淘汰出局,这种活动就相当于诈骗,这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周先生找出这个活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他就可以拿回自己的8880元报名费。 不管怎样,只要自己不贪心,就不会吃亏。 那么你觉得会有人挑战成功吗?#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