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哇哈哈遗产案,从8月1日香港法院开庭后的决议书可以看出几个基本事实 1.三个娃确实是宗老的孩子 2.宗老在去世前,大约是2024年初,委托了宗馥莉设立3份信托。每一份7亿美元。 有了以上两个事实之后,逻辑上就可以说得通了,就是宗老不可能把全部的遗产只给宗馥莉,而不给另外三个孩子,因此宗老这边就逻辑走通了。 那基于上面的基本情况来分析,就可以说宗馥莉做的不对了。她不应该违背父亲的遗愿,来击穿信托,既然父亲已经把哇哈哈股权都给了你,你就应该把父亲的遗愿完成好,大家和和气气的,一起父亲的事业做大做强。 这一趴,我挺杜三娘。 至于宗馥莉手上哇哈哈的股权,我挺宗馥莉,因为宗老有遗嘱,是给到宗馥莉的,杜三娘想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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