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与女网友见面后发生关系,成了笑话! 包夜15000元,先转7000元,设定延迟到账,两人约定好来宾馆见面,发生关系后,女子借口出去买东西就没回来,男子随即撤回7000元转账,女子也没回来,于是报警了! 男子被拘留11天,女子也被拘留11天,两人都成了笑话!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包夜这件事,两人见面,发生关系,是两情相悦,或者说男女双方自愿的事情,谁也不能说什么,但是包夜这件事,一开始就约定好15000元,这不属于违法犯罪吗?包夜不属于卖淫嫖娼吗?
有网友说: 这事儿看下来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俩人为了这点歪心思把自己送进拘留所,纯属自找的!还觉得“包夜”是你情我愿?15000元的约定明摆着就是金钱交易,这在法律上就是卖淫嫖娼,早就踩了红线了。男的转钱还设延迟到账,想着事后耍赖;女的拿了钱就跑路,一点规矩不讲,结果呢?一个想占便宜没占到,一个想骗钱没骗成,最后双双被拘11天,这脸可丢大了。说白了,违法的事儿就别碰,以为能钻空子,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真是活该!
还有的说: 看完这事儿就一个感觉:俩糊涂蛋!还琢磨着“包夜”算不算违法?这还用问吗?金钱和性交易挂钩,不管怎么包装,都是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男的转7000元还耍小聪明设延迟,想着发生关系后撤回,如意算盘打得挺响;女的收了钱就借买东西溜之大吉,也是没安好心。结果呢?一个报警,一个被揪,最后都进去蹲了11天,成了别人的笑柄。这告诉我们,违法的念头千万别动,天上不会掉馅饼,想走歪门邪道,迟早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踏踏实实做人做事才是正道。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