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600多万元!团伙经营注册公司,对外开具发票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税与罚-何观舒律师 2025-08-04 15:50:28

金额600多万元!团伙经营注册公司,对外开具发票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福州# 福州鑫XX贸易有限公司 1.案件性质 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主要违法事实 你公司走逃(失联),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已出具走逃失联证明。 你公司以团伙性经营特征注册公司,具有团伙特征。 你公司无实际经营能力,无银行账户,企业财务报表无支付员工工资、购进商品、购进或者租入设备资金往来记录,也未发现有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费用支出记录,不符合正常经营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 你公司虚假填写申报表。将不属于免税项目的业务直接申报其他免税销售额,未取得任何成本费用方面的增值税发票,也未通过银行账户对外支付任何款项。 你公司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创X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0份(金额6116553.95元,税额62073.1元,价税合计6178627.05元)。 3.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你公司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0份(金额6116553.95元,税额62073.1元,价税合计6178627.05元)定性为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虚开发票罪律师# #福州虚开发票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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