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规实施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可依法不缴社保: 1. 劳务合同:适用于临时性工作(如家政、项目外包),但需避免事实劳动关系; 2. 退休返聘协议:超龄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但苏州允许自愿参保工伤保险; 3. 实习协议:全日制学生实习期间无需参保,但需提供三方协议; 4.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仅需缴纳工伤保险。 注意:任何“不缴社保”约定均无效!若实际用工构成劳动关系(如固定考勤、长期用工),用人单位仍需补缴并支付赔偿金。苏州等地对非全日制用工、实习生参保有细化规定,建议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确认最新操作。立即自查用工合同,避免补缴+罚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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