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12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告:“台湾人民原系我国国民,由于敌人侵略致使丧失国籍,兹国土重光,其原有中国国籍之人民自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25日起,应即一律恢复我国国籍。”从此,台湾同胞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恢复了中国国籍,回到祖国怀抱。
1946年1月12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告:“台湾人民原系我国国民,由于敌人侵略致使
和悌评历史
2025-08-06 21: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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