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律师又发明了一个新词——“注意义务”!所有司机请注意了,你有可能因为“无接触发生的事故也可能担责”!这事儿新鲜吧?这词儿新鲜吧?有没有贻笑大方的感觉?有没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故事发生在8月6日,地点是湖北孝感!视频显示,在一段街路上,迎面驶来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女子!女子边骑车还边打电话,没注意到前方路边堆着的沙子,结果电动车骑到沙堆上摔倒了,还造成了骨折! 你或许觉得这完全是女骑手自己疏忽造成的事故!没想到女骑手却把当时对面开过来的小车车主告上了法庭!法庭审理后,判决女骑手承担主要责任,小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确实,当时对面开过来的小车确实目睹了女骑手发生的事故!尽管离着五六米远,司机就刹住了车,也没有鸣笛,根本没有影响到女骑手,却莫名其妙的摊上了官司。 更让人费解的是,女骑手的辩护律师称,对面小车司机没有尽到“注意提醒义务”,应该承担次要责任!这真是祸从天降啊! 以后开车的司机们真得注意了,尽管你驾驶技术很好,尽管你遵守了交规,尽管你没有撞到对方车辆,但是……但是……但是如果你没有及时“注意提醒”,就是没有尽到“义务”,你也可能承担责任! 尽管女骑手的辩护律师说得唾沫横飞,说得头头是道,这个小车司机仍然觉得冤枉!而且冤出了大天!目前,小车司机不服判决,已经申请了复议! 万能的网友们,对于孝感律师发明的这个新词——“注意义务”,您怎么看?对于“无接触发生的事故也可能担责”,您怎么看? 截图来自快手,侵权请联系删除!#司机责任界定# #驾驶安全争议# #过度担责# #律师失责#
孝感律师又发明了一个新词——“注意义务”!所有司机请注意了,你有可能因为“无接触
奥斯卡丫丫
2025-08-14 0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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