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女子带俩幼子回娘家,惨遭同村男子杀害。唯独2个月大的婴儿在屋里睡觉,逃过一劫。女子丈夫悲痛欲绝,放弃民事索赔,只希望凶手判处死刑。哪曾想,凶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女子丈夫不干了:他有驾照,能正常工作、开车,怎么就成精神分裂症患者了呢?
几年前,叶女士嫁到湖南邵阳,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大的才2岁左右,小的才两个多月。
2025年2月下旬,叶女士带着俩幼子回娘家探亲,本想着和家人好好团聚,享受一下亲情的温暖,谁能想到,一场噩梦突然降临。
3月27日晚上,同村一名40岁男子叶某志,骑着摩托车,带着两把菜刀,冲到叶女士家门口,对着叶女士、她69岁的母亲,还有2岁的大儿子就下了狠手。
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叶某志行凶之后,提着刀走了好几米远,还回头看了看,然后消失在夜色里。
当时有人赶紧拨打120和110,可一切都太晚了,叶女士的母亲和大儿子当场死亡,叶女士被送到医院,也没能抢救过来。
案发当晚,叶女士的小儿子在睡觉,还有个3岁男孩在屋里玩手机,这才躲过了这场灾难。
叶某志作案之后想回家,想自杀逃避法律责任,却被他父亲拦住了。
后来他收拾东西打算逃跑,中途又折回家,民警赶到后把他家包围,他还冲进厨房拿菜刀和民警对峙,最后才被抓住。
第二天,叶某志就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4月8日被执行逮捕。
他父亲也因为涉嫌毁灭证据罪被刑拘,之后也被逮捕了。
警方调查后发现,叶某志平时在湛江一家单位上班,性格比较内向,和叶女士家平时关系还不错。
那两家无冤无仇,叶某志为什么会对叶女士及其家人下此狠手呢?
原来,案发当晚7点左右,叶某志是因为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还有自己汽车打不着火,都和叶女士的哥哥有关,就跑去报复。 没找到叶女士哥哥,看到叶女士和她母亲、大儿子坐在门口,就下了毒手。
案发后,叶女士的丈夫和何先生悲痛欲绝,他决定放弃民事索赔,只希望叶某志受到应有的惩罚,给死去的亲人一个交代。
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叶某志被鉴定出来 患有精神分裂症,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何先生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叶某志家离自己家就几百米远,从小到大都没听说他有精神疾病。
并且他还有驾照,能正常工作、开车,怎么突然就成精神分裂症患者了呢?
同村的村民也都能证明,叶某志平时一切正常,以前还和叶女士的哥哥是同桌,一起长大 的,完全不像有精神病的样子 。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叶某志杀害三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理应判处死刑。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本案的焦点在于,叶某志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且作案时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那么,他是否就能借此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呢?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即便叶某志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且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不代表他必然能逃脱死刑的可能。
因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这一鉴定结果,恰恰说明他并非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若鉴定结果显示行为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其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只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叶某志的精神状态鉴定结果,并不构成他完全免责的理由,其行为造成的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以及案件中体现出的残忍手段和极大社会危害性,仍是司法机关量刑时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
据大风新闻去报道,此案将于8月18日开庭审理,希望法院能给何先生及其家人一个公正的判决,让受害人得以安息,也让生者得到慰藉。
疑似故人来
神经病也得死,法律不应该为精神病开绿灯
自己犯傻罢了啊 回复 08-15 01:16
👇寺=4 这地址还是不错的
自己犯傻罢了啊 回复 08-15 01:16
27k寺
用户18xxx92
所有杀人的精神病都应该死刑。这种人放出来才是对社会的最大危害。结婚生子还可以遗传。所以最好就是人道毁灭。
瓦嘻姆 回复 08-15 01:37
死也不会放过他,除非孩子得父母死了!这种情况必须让他进阴间地府!想方设法都要弄死他,才对的起父母的心愿!
冬瓜儿 回复 08-15 01:12
支持
突破 聆听
精神病杀三人不够精神吗?比正常人还精神,必须死刑。
玉辰轩
支持精神病杀人也死刑。对社会危害太大。
玉兔
精神病不是杀人犯的保卫伞,费除精神病杀人不受法律制裁的规定
tony
死刑
随便起个名字
要么有钱,要么有人,有这两项,什么证明都能开出来。
柳王爷
会杀人的精神病人必须枪毙,留在世上都是个祸害
澄州传奇
精神病人杀人应立即枪毙,审都不用审了,因为这种人危害性更大。
远处的风景
先杀了给他认定经神病的医生,再杀凶手。
依然18岁
精神病最应该死,就像随时会爆炸的炸弹,坐牢都浪费资源
在路上
只要杀人,不管什么人都得死
飞龙在天
先不谈鉴定是否正确,就是精神病,犯案时未发作,照样死刑
深海的鱼
神经病更得死!谁知道他会不会再犯再杀人?
阿毛
咬过人的狗都要被消灭,何况一个神经病!
一场大雪
应该是只要是杀了人不好是啥病都要死,就和吃过人的野兽不管是啥保护都要打死是一样的,那种冲动有瘾的
绿色家居
杀人犯也保护!行,你们真行!
_欣
没事,自己也悲痛万分引起精神分裂,过个一两年把他家全杀光
烟火里的尘埃
就算是精神病人也要判死刑啊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 就是给社会上留了个不定时炸弹……
用户10xxx43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以喷止喷
是精神病更应该枪毙了。不然他控制不住老杀人。
ghk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用户26xxx57
支持精神病杀人也死刑。对社会危害太大。
人世间的小茹
就算是精神病人也一样对社会产生危害了,为什么就不能正常依法处治呢?
总有刁民想害朕
精神病就得在精神病院,出来就得负法律责任。临时开出的证明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用户26xxx57
支持精神病杀人也死刑。对社会危害太大。
诶呀
不能放任精神病人伤害其他人!!既然杀人了,就是杀人凶手,就得让他死—————不能让正常人的生命,成为精神病人的玩具!!!
愤世嫉俗
咬过人的狗都会被打死,那杀过人的精神病也应该被打死啊,同样存在着继续害人的风险,不能因为物种不同就判罚不同啊,毕竟受害者可都是人[抠鼻]
滨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用户14xxx06
水深啊!
老陈醋
精神分裂干了坏事,正好乘机除掉他。留在社会上有百害无一益。
用户13xxx09
精神病人杀人更应该判死刑,本来就是个废人,还留着杀更多的人?
zf
精神病人犯罪应该 罪加一等。因为他无法修正自己的错误行为,下次继续杀更多的人。
素质男
保护精神病,至正常人于何地?
用户16xxx94
会杀人的精神病,更应该判死刑。
旭曰东昇
这种人渣就得枪毙,留在世上危险性极大,
雷霆跳蚤
丈夫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变成了神经病,把他一家全杀了!
文艺小青年陆
谁为它鉴定的,作伪证判刑
戏如人生
把精神病留到世上害人
深空之柱
这是放精神病狗杀人。
九爷
这叫泛力
刘大忠
查一下哪个医院哪个医生说的
爱我中华
是不是精神病不重要[思考]只要是他/她杀了人☞且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静静吃瓜]无论是不是主观故意都不应该影响杀人偿命的基本常识[并不简单]
咦 你好阳光
吸毒鬼吧
用户14xxx31
再说了要把受害者丈夫逼成精神病
逆天改命元帅
这种人渣必须死刑枪毙
嗨皮玩家
现在必须对精神病人犯罪重新定义!!!!!!!!!
逆天改命元帅
杀人的精神病更加要死刑枪毙,不能留,说不定哪天又是死刑
用户14xxx12
毙了
晴天娃娃yesan
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杀人偿命,更应该回炉重造!
与你走天涯
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这种对社会危害巨大,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除掉!
姜太公
这个祸害人类东西,为什么不杀了?精神分裂症还能正常开车?那么交通管理部门把他当精神分裂症患者了吗?如果没有,就应该伏法认罪判处死刑。
用户10xxx34
有的精神病者还会第二次杀人!
笑看云起
这次不判死刑,再出现下一次的悲剧谁负责?!
用户62xxx03
精神病杀人也得死刑!!!支持支持支持
用户13xxx23
受害者家人也会精神病了。
DanielZhou
精神病就可以杀人了?病人毙了,还有监护人也要判刑
2019
故事版本又被你改了,然后以讹传讹继续传播
用户11xxx67
为什么动物发疯伤人要尽快处死避免伤及他人,而人却要保护起来呢,难道被伤害的无辜人不应该被保护吗?
小五
有病住院病好蹲监,关到死!
用户10xxx69
以后谁想杀人了就装傻子
用户90xxx75
杀……
一个中年人
留着个精神病有啥用,毙了一了百了
用户10xxx44
制定神经病杀人免死的是畜牲
vf023
法律应该改一下,像这种定时炸弹该拆就拆,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老友记
有精神分裂症更应人道毁灭,否则,会继续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