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广东惠州,一大妈逆行,被一顺行男子的拉杆箱绊倒,这一倒不要紧,

美食创意厨房 2025-08-16 17:15:51

“谁死谁有理?” 广东惠州,一大妈逆行,被一顺行男子的拉杆箱绊倒,这一倒不要紧,大妈抢救 16 天竟然死了,大妈儿子直接赖上男子,说他至少有 60% 的责任,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 60 多万,法院判决让人出乎意料。 惠州中院的法庭里,原告席上的王大妈儿子攥着母亲的死亡证明,指节泛白。 他声音哽咽地重复着:“我妈摔倒前还笑着说要给我带特产,就因为那个箱子,人没了……” 被告席上的男子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手里捏着车站监控的打印照片,照片里,他拖着行李箱顺向走在人群中,王大妈则逆着人流快步穿梭,两人接触的瞬间,行李箱的轮子轻轻碰了下大妈的脚踝,她踉跄着倒地时,男子还回头扶了一把。 车站的监控录像在法庭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2019 年 3 月 8 日下午 3 点 17 分,候车大厅的广播正播报着开往深圳的列车信息,人群像水流般涌向检票口。 王大妈穿着碎花外套,在人群中逆向穿行,动作急切 —— 她后来在医院清醒时对儿子说,当时想起忘给姐妹带老家的腌菜,想追上刚离开的儿子交代几句。 男子的行李箱是 28 寸的黑色硬壳款,拉杆拉到一半,箱体贴近地面,他正随着人流慢慢挪动,视线盯着前方的指示牌。 碰撞发生在 10 秒后,没有激烈的撞击声,只有王大妈 “哎哟” 一声轻呼。 主治医师的证言被当庭宣读:“王大妈入院时颅内有微量出血,初期判断可以保守治疗。 但她有多年高血压病史,摔倒后情绪紧张导致血压骤升,引发二次出血,这才是致命原因。” 这份病历上,“高血压 3 级(极高危)” 的诊断被红笔圈出,而摔倒造成的初始损伤,被鉴定为 “轻微伤”。 王大妈儿子在庭上反驳:“如果不摔倒,她血压怎么会升高?这就是因果关系!” 被告律师展示的地铁客流数据显示,惠州车站日均客流量 3.2 万人次,高峰时段人均空间不足 0.5 平方米。 “在这种环境下,顺向行走的被告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律师指着监控截图,“行李箱完全在他身体控制范围内,未超出通道中线,反观原告母亲,逆行时未观察前方,脚步急促,自身存在重大过失。” 法庭调取的男子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他当时正接同事电话,谈论的是出差工作,通话内容未显示分心迹象。 王大妈的住院费用清单有厚厚的两叠,总额 18.7 万元。其中,用于治疗高血压并发症的药物费用占 62%。 她儿子在法庭上算了笔账:“丧葬费 8 万,医疗费 18 万,精神损失费 30 万,总共 60 万,按 60% 责任算,他该赔 36 万。” 但法官注意到,清单里有 5 天的 ICU 费用,是因为王大妈家属拒绝医生 “保守治疗” 的建议,坚持使用进口止血药导致的。 法庭外的走廊里,旁听的市民议论纷纷。卖水果的张阿姨对着同伴说:“前阵子我在超市被逆行的小伙子撞了,他还怪我挡路,现在的人啊,规矩都不讲。” 穿校服的学生则拿着手机刷着相关新闻,评论区里 “谁死谁有理” 的话题已经有 10 万条讨论,有人说 “法律就该硬气,不能惯着讹人的”,也有人叹 “一条命没了,给点安慰金怎么了”。 法官当庭宣读判决时,王大妈的儿子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但本案中,被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原告母亲的死亡系自身疾病与违规行为共同导致,与被告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话音刚落,男子长舒一口气,眼眶红了 —— 这起官司让他丢了工作,未婚妻也因此和他分了手。 王大妈的老家在惠州农村,葬礼上,她的小孙女捧着奶奶的遗像,问爸爸:“奶奶为什么要倒着走路?” 儿子蹲下来,说不出话。 村口的老槐树旁,邻居们还在说这事:“她这辈子就急脾气,年轻时赶庙会逆行被自行车撞过,当时还骂人家不长眼……” 如今的惠州车站,候车大厅的地面上多了几排黄色的 “顺行指引” 标识,广播里每小时会播报一次 “请按指示方向行走,注意避让”。 那个绊倒人的男子换了城市工作,再也没用过 28 寸的大行李箱,每次出差只背双肩包。 而这起案件成了当地普法宣传的典型案例,法院的公众号文章里写着:“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纵容违反规则者。所谓公平,是让守规矩的人不受伤,让越界者担后果。” 来源: 大妈火车站逆行撞他人行李箱摔倒后死亡家属索赔被驳回—深圳新闻网 老人逆行被绊倒去世,家属向涉事行人索赔60余万元!法院判了—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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