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取名“最高发院”引整改:错在哪? 贵州一家新开理发店因取名“最高发院”并配宣传语“处理人民的头等大事”,被市场监管局要求拆除整改。其问题核心在于涉嫌滥用国家机关名称。“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国家机关专属名称,具有严肃的法律意义和公众认知。 商家显然是想借谐音玩梗博眼球,“发”既指头发,又暗合“法院”的“法”,搭配“头等大事”的双关语制造记忆点,试图靠新奇名称吸引顾客。但这种行为忽视了国家机关名称的严肃性,可能误导公众认知,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禁止使用国家机关名称的规定,最终因过度营销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
何家弘认为28换子案件占用了太多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并且坚持认为如果你这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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